薄熙来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三重罪的审理本周正在进行,通过法庭公布的微博实录,济南法院审理中都出示了薄熙来曾经给中纪委学写下的认罪“自书”作为指控证据,而曾经在重庆搞“唱红打黑”,罗织罪名制造大量冤狱,比任何人都更加明白中国司法解释和实施尺度甚至漏洞的薄熙来,则公开宣布过去他自己写的材料作废,出现一次次翻供的戏剧性情节。如何看待这一特殊的司法审判中的法律认定问题?我们在今天的听众之音节目中采访了北京的律师唐吉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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