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8, 2010

简讯:维基解密透露中国黑客活动

简讯:维基解密透露中国黑客活动

维基解密网站周日公布的25万份美国驻外使馆秘密电报中有部分涉及中国的内容。
《纽约时报》披露的一份电报称,中国线人今年一月对美国大使馆透露,中共中央政治局幕后指示入侵谷歌在中国的电脑系统,而且这一行动是中国发动的破坏电脑系统计划的一部分。
电报还声称,中国政府招募了一些私人保安专家及电脑黑客发动这些攻击。
有关电报还透露说,自从2002年以来,中国政府的黑客已经成功入侵了美国政府、西方盟国、达赖喇嘛以及美国商业企业的电脑系统。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克里姆林宫:梅德韦杰夫将与温家宝讨论俄中合作前景

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11月24日电 克里姆林宫新闻局发布消息说,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周三将与到访的中国总理温家宝举行会晤。 
温家宝目前正在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周二在圣彼得堡出席了俄中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 
俄总统与中国总理会晤期间,将可能讨论俄罗斯对华供应天然气的前景。 
不排除,梅德韦杰夫与温家宝还将讨论一系列国际问题,包括朝鲜核问题以及朝鲜半岛局势恶化问题。

金正日視察學校和工廠

據北韓中央通訊社23日報道,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日近日在視察金日成綜合大學平壤醫科大學時強調,要按照現實發展的要求不斷改善和加強教育工作,培養更多有才能的醫護人員。
  金正日在視察中說,在最短時間內把北韓的醫學科技提高到世界先進水準是北韓勞動黨的意志。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學校要有系統地深入學習醫學理論,研究和引進先進醫學技術,充分保障教學和科研的必要條件。
  同一天,金正日還視察了平壤市龍城食品廠。他要求工廠幹部職工立足本國,放眼世界,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活動,努力突破尖端技術。
  北韓勞動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金正恩等陪同金正日視察。朝中社的報道沒有透露視察的具體時間。

  近日來,金正日頻繁進行視察活動。北韓媒體22日報道了金正日視察黃海南道龍淵郡的養鴨場、養魚場的消息。金正日在視察中要求全國各地大力開展旨在發展養殖業的群眾性運動,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消費需求

金正日視察學校和工廠

據北韓中央通訊社23日報道,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日近日在視察金日成綜合大學平壤醫科大學時強調,要按照現實發展的要求不斷改善和加強教育工作,培養更多有才能的醫護人員。
  金正日在視察中說,在最短時間內把北韓的醫學科技提高到世界先進水準是北韓勞動黨的意志。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學校要有系統地深入學習醫學理論,研究和引進先進醫學技術,充分保障教學和科研的必要條件。
  同一天,金正日還視察了平壤市龍城食品廠。他要求工廠幹部職工立足本國,放眼世界,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活動,努力突破尖端技術。
  北韓勞動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金正恩等陪同金正日視察。朝中社的報道沒有透露視察的具體時間。

  近日來,金正日頻繁進行視察活動。北韓媒體22日報道了金正日視察黃海南道龍淵郡的養鴨場、養魚場的消息。金正日在視察中要求全國各地大力開展旨在發展養殖業的群眾性運動,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消費需求

贫困县书记3年敛财逾千万 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

王先民在任甘肃省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一家建筑公司经理贿赂50万元。

  11月2日,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疯狂敛财的“捞钱”书记

  王先民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生病住院期间,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

  2010年3月18日,王先民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甘肃省检察院立案侦查。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与省纪委成立联合办案组。同日,王先民被“双规”。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6年至2010年3月,王先民在工程建设中,先后收受15名建筑商贿赂款1108.7万元和价值258余万元的房产三套;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8名企业主贿赂款103万元;在人事调整调动中,收受8人贿赂款36万元;在春节及生病住院期间,收受贿赂款51万元及金条等物。王先民总计受贿1556.8万元,另对家中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几百元到上千元,到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患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从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到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

  宕昌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北部,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是国家级贫困县。而王先民大部分的受贿敛财正是在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的,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

  “渐进式”腐败特征明显

  王先民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556.8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元,真所谓日进斗金。

  这超千万元的受贿款物,是王先民在122次收受了102人的贿赂后积累起来的。其中,单笔受贿50万元以上的有8笔,100万元以上的有3笔。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案涉案人数达103人,目前已立案4件4人。涉案人员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高校管理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案件涉及扶贫开发、灾后重建、矿山管理、交通营运及人事管理、干部调整等众多领域。

  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达1315.2万元,占已查实受贿总额的93%。

  在案卷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0年,王先民在四次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经理杨某640万元后,先后安排宕昌县体育中心、县党校教学楼、理川中学教学楼等总造价近5000万元的工程由该公司承建。

  2007年底至2010年3月,王先民先后收下宕昌龙海建筑公司经理冉某送来的165万元后,“关照”冉某承揽到了总造价1600万元的工程;在收下陇南金鑫建筑公司经理李某送的价值258余万元的三套房产后,让李某得到了六项总造价7000多万元的工程。

  干部人事调整也是王先民的敛财手段之一。他在任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内,共研究干部13批,涉及正科级岗位263人次,部分干部在一个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仅一年左右即被调任。而这每一次的干部任免、调动、调整都成为王先民借机敛财的机会。

  宕昌县城关镇原党委书记杨某想到县直部门任职,向王先民行贿5万元后,即被调任县粮食局局长。2009年9月,宕昌县原农牧局副局长罗银听到要把农牧局分设成农业局和畜牧局的消息后,为了当上畜牧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6万元,并将其中的10万元送给王先民。

  王先民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龙海建筑公司经理冉某贿赂款5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的受贿财物有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

  武都某路桥公司经理在连续两次送高档烟酒被王先民及其妻退回后,有业内朋友告知其诀窍:“送东西不行,王书记要钱呢。”果然,呈上40万元现金后,他如愿拿到了宕昌的多个道路桥梁工程项目。

  侥幸心理占上风

  “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

  王先民36岁就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39岁担任宕昌县委书记,是当时甘肃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之一。

  2007年1月9日,在中共宕昌县第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王先民发表了就任县委书记后的首次施政演说。他的题为“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县委书记”的演讲,让与会代表们印象深刻。可是,谁能想到,从刚刚上任时的踌躇满志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王先民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

  就在王先民刚刚主政宕昌的2007年,礼县原县委书记任登宏腐败窝案被查处,但他没有引以为戒。王先民曾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任登宏被抓,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

  案发后,王先民自己也承认,当初也知道受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初次受贿后也有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王先民供述说:“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交易,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王先民在受贿后还设计出“给下属打招呼不违法”、“大家都一样”等种种理由来减少和解脱心理压力。

  然而在上百次收受上百人贿赂之后,“王书记爱钱”在宕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王先民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办案检察官说,春节拜年,无论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送钱者还是收钱者,“人情往来”成了最大的借口,一些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随之下降,一旦案发,剥去“人情”外衣,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了。据初步统计,仅2010年春节,王先民就以接受拜年为名受贿187万元。

  也正是在拜金主义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王先民的政绩观发生了扭曲,把“造福一方”变为了“造福自己”。

  权力缺乏有效监督

  “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就在王先民被“双规”的当天,曾经敢怒不敢言的宕昌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以示庆贺。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先民在宕昌肆无忌惮地大肆敛财呢?

  “纵观全案不难发现,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办案检察官说。

  县委书记作为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处于承上启下、指导协调、总揽全局的核心位置,负有重大职责。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往往造成县委书记过度“集权”。而王先民则正好钻了这种“集权”的空子,把公共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在宕昌,围绕干部晋升调整、项目决策实施等权力的运行,主要以王先民的“个人意志”展开。他几乎完全垄断了宕昌县域的政治、经济、人事、资源、纪检、司法、财政大权。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王先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大搞“一言堂”,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决策权拿到县委来。他这个县委书记拥有极大的权力,是一个标准的“县太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权力温床,王先民的专权霸道瞬间增长、迅速膨胀。

  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大小事情都要他拍板,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

  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不健全

  研究论证、审批手续、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王先民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政府性投资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研究论证、审批手续、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王先民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检察官对记者分析说。

  2008年以来,为了应对汶川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灾后重建和基础建设。宕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地震灾区,是国家扶贫和救灾的重点地区。国家投放巨额资金,目的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但王先民却把这当成“以权谋私”的“天赐良机”。

  王先民在悔过材料中说:“2008年后,项目短时间内剧增,当时找人托关系或直接找我要求帮助承揽工程的人很快多了起来,这既是诱惑,又是极大的陷阱。我当时没有意识到陷阱的极端危险性,走上了以权谋私的犯罪道路。”

  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绝对权力下,王先民向来一言定标,招投标法律制度在宕昌形同虚设,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他最大的敛财来源,也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宕昌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不跑不送,说啥没用。”“送一千落一万,怎么都合算。”这是到宕昌投资的老板们的口头禅,形象地说明了承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潜规则”。

  陇南市盛泰置业公司经理罗刚看上宕昌的山水雅园项目,尽管没有经济实力,他却“胆略”非凡,以高利贷形式筹资60万元向王先民行贿,结果顺利拿下该项目。为归还高利贷,他以这一项目为饵吸引投资方,以投资方的资金归还高利贷。

  像罗刚出手阔绰的工程承包商有很多,他们为了获得暴利,动辄行贿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拉拢腐蚀王先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企业负责人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给王先民行贿的8名公司法人代表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就有4人。

  在法庭上,王先民说到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时曾一度哽咽:“最难面对的是来世,难以弥补的是愧疚。我愧对生我养我挂念我嘱我一路走好的父母,愧对爱我靠我把我作为她们精神支柱的妻子女儿。我如今身陷囹圄,度日如年,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但是,这一切都晚了。

[转贴]朝鲜经济崩溃的真正原因

社会制度是第一原因,朝鲜搞了一个世界上最劣质的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水平无法与自己的同胞韩国相比,也无法与自己邻居中国相比。朝鲜社会制度与自己邻居上个世纪70年代比较相似,但它的邻居在那个时候经济并没有崩溃,只是接近崩溃。状况要比现在的朝鲜好,至少在不乱来时,还不至于饿死人。而朝鲜就不行了,虽然社会制度类似,但结果却不一样。虽然一个小小的朝鲜,每年接受大量的国际援助,但经济照样崩溃。而朝鲜的邻居在那个时候,不但不接受援助,还大量援助别国,经济依然几乎没有崩溃,是什么道理呢?
  
  与民族性格有关吗?这其实是两个类似的民族,都是儒家文明的温带农耕民族,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就不考虑这个因素了。
  
  朝鲜与他邻居的差别在那里呢?其实就是国家大小的差别,说到本质一点,就是人口多少的差别。千万不要小看这个人口数量多少的因素差别,这个因素差别决定了朝鲜现在与邻居上个世纪70年代经济上,表现不同的根本原因。他们为什么一个表现经济崩溃,一个表现经济接近崩溃。
  
  人口多少的差别,本质就是人均军事费用的差别。朝鲜的邻居在上个世纪60或70年代也保持了庞大的军队,军队人数大概世界第一。但人均军事开支,在当时的世界就排不上名了,人均军事开支占人均收入的比例较低。
  
  现在朝鲜人均军事开支大概占人均收入的比例世界第一。这个人均军事开支差别是导致现在朝鲜与朝鲜邻居上个世纪70年代经济表现差别的根本原因。尽管一个接受援助,一个援助别人。但还不足以使这个差别有所改变。
  
  我们来一个假设,假如朝鲜邻居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也保持,与朝鲜现在一样的人均军事开支,占人均收入的比例大小相同。那么朝鲜这个邻居的军人数量,将大的不可思议。按人口比例,大概需要5%的人口当兵,数量大概为3千万人的军队。你可以想一想,这个国家能养得住这3千万数量的军队吗?难啊!如果保持这3千万数量的军队,按这个国家上个世纪70年代的社会制度,经济要崩溃。不要说再援助外国了,就是接受几十倍朝鲜接受的援助量也不够。如果保持这3千万数量的军队,必然每年会饿死很多人。
  
  现在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已经有所改进,按现在的社会制度,这个国家能养活多少军队而经济不会崩溃,能养活6千万吗?也许可能管养活。
  
  朝鲜的经济状况其实就是崩溃了,每年饿死许多人,政府并不是不知道有人饿死,与朝鲜邻居上个世纪60年饿死人略不一样。当时饿死人,部分原因是隐瞒导致的,国家当时也有钱,只是没有大量购买国外的粮食,才导致国民大量饿死。而朝鲜现在的情况是,明知有饿死人的情况,也拿不出什么办法。原因是没有钱,没有钱去买粮食,是经济崩溃导致的饿死人。以至于政府想出了许多歪点子,诈骗、种鸦片、造假币等,但依然无济于事。当无赖,逼人家拿钱,照样不够花。
  
  如果朝鲜的社会制度有所改进,不说赶上同胞韩国的社会制度,就是学习邻居的社会制度,经济也许就会有所转机,就是不是太好,也可以养的住自己的百万军队,并且让老百姓不挨饿。再适当的接受一些援助,也许经济状况会更好一些。
  
  朝鲜如果不改善自己的社会制度,自己的经济状况就不会改变,老百姓将一直处于饥饿状态,自己所说的天灾将永远陪伴朝鲜。朝鲜也可以减少军队数量,对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会有所帮助,经济危机程度会弱一点。
  
  只要朝鲜不搞集体农业,搞个体农业,保证朝鲜两年解决饿死人的现象。再用不了几年,就可以实现温饱。城市不改变社会制度,经济依然会短缺。电照样不够用,油照样不够用,工业用品照样短缺。只有允许私有企业的出现,随着私有企业的越来越多,占企业的比例越来越大,工业用品的短缺就会越来越轻。总有一天,短缺经济就会结束。
  
  朝鲜经济崩溃的原因还有一些,有人会问,为什么朝鲜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没有崩溃,朝鲜那时的军队数量与现在差不多。这个问题可以显示我前面的论述有所不妥。看来朝鲜近期的经济崩溃应该有其它原因。
  
  我估计了一些原因。其一,苏联及东欧走向市场经济,导致计划经济范围或规模巨大萎缩,朝鲜可以通过计划经济体制,贸易的对象迅速减少,导致朝鲜对外贸易陷入困难,而朝鲜难以融入世界自由市场,导致朝鲜经济出现巨大困难。自己的东西卖不出去,就没有钱买别人的东西。计划经济也需要国际贸易,特别是象朝鲜这类小区域的计划经济体,更需要国际贸易。计划经济体的对外贸易对象,比较适合计划经济体,不适合自由市场经济体,因为计划经济体的产品在自由市场没有竞争力。在自由市场的经济大海里,搞计划经济是很困难的,是没有前途的,前途只能是走向市场经济。计划经济适合出口一些原始产品,比如煤炭、石油、粮食、肉类,朝鲜这些东西本身不多,陷入对外贸易的困难局面是很自然的。
  
  其二,外来援助的减少。朝鲜以前有来自苏联的援助,现在没有了。有来自苏联的安全保障,现在少了,导致朝鲜需要自我武装,朝鲜军事负担可能因此而增大。
  
  其三,朝鲜国民在本身社会制度的长期熏陶下,变的比较适应了,大家学会以假对假。那些比较勤劳的农民,因劳累过度而亡,剩余的人口逐渐学会拖滑,不在真诚劳动,这导致农业劳动效果比较差劲。
  
  其四,朝鲜对外贸易萎缩以及外来援助的减少,导致朝鲜缺乏农业生产资料,比如缺乏化肥,或农业机械,导致农业生产倒退,导致粮食不够吃,导致饥荒。

Monday, November 22, 2010

Tuesday, November 2, 2010

中国需要真正的普选——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


来源:《新华日报》1946年1月24日 

      这是一个老问题:中国广大人民文化水准太低,致使有些人怀疑他们是否有运用选举权的能力;反对实行民主的人,更以此为借口,企图拖延民主的实行,并从而诬蔑解放区的民主选举。如象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和平日报》社论就可作为代表,那社论里面说:“……共产党拿‘普选’和‘不记名投票’来欺骗人民。谁不知道,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八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他们既不能记自己的名,更不会记共产党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这种政府只能叫做‘魔术’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共产党人却掩耳盗铃,硬说‘魔术’就是‘民主’,简直是对全国人民的一种侮辱”。这种说法,不仅是诬蔑解放区的人民,而且推论下去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人民还无法运用民主选举,还应当由他们继续“训政”下去。居心何在,不问可知。 

  假若将来中国人民个个都能识字了,实行选举时一定便利得多,这是很明白的。现在中国人民文盲太多,进行选举时非常麻烦,这也是事实。但是,无论如何,选举的能否进行和能否进行得好,主要关键在于人民有没有发表意见和反对他人意见的权利,在于人民能不能真正无拘束的拥护某个人和反对某个人,至于选举的技术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解放区实行民主选举的经验便是明证。我们略举几个例子,看看解放区是怎样选举的吧: 

  首先要说明,候选人决不是指派的,而是由人民提出的,在乡选中每一个选民都可以单独提出一个候选人。在县选中每十个选民可以连合提出一个候选人。选举的方法是分成两种:一种是识字的人,写选票;一种是不识字的人,则以投豆子代替写选票。这是很久以来就采用了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又曾有过不断的改进和新的创造。过去的办法是由候选人坐在晒场上,每人背后摆一个罐或碗,因事不能到会的候选人仍然给他们空出位子,位子后摆上碗,每只碗上都贴着候选人的名字,选民每人按应选出的人数发豆子数粒,于是各人便把豆子投入自己所要选的那个人碗中,在投豆子之前,先由监选人向大家说明每一只碗所代表的候选人,一般说起来,不识字的老百姓总是特别留意于记忆的,在这件他们看来很郑重的事情上,更是不致于弄错。这种方法还有缺点,那就是当每个选民投豆子时,到会的人都可以看得见,实际上成了记名投票。后来就改变方法,把碗统统放到另外一个房子里,除监选人在选民万一记不清楚时从旁帮助说明外,其余的一概不准在场。但这种方法仍有缺点,因为碗是仰着放的,那个碗里已有的豆子多,那个碗里已有的豆子少,都看得清楚,这样就可能使后来的投票受到先前投票者的影响,因而不自觉的失去了自主性。补救这个缺点的方法,就是用纸把每一个碗都盖起来,而让投票者从碗边上把豆子投进去。最近陕甘宁边区的选举中又创造了一种新的方法,在候选人数不多(乡的选举中候选人一般是不会太多的)的时候,依候选人的多少,发给选民几颗,颜色不同的豆子,比如:黑豆一颗代表张××;黄豆一颗,代表李××;玉米一颗,代表赵××等,另外每个选民再发给小纸一张,如果想选谁,就把代表谁的豆子用纸包上,放在碗里,同时包几颗者作废。这种方法非常适合农村文盲的无记名投票,在某些地方实行结果很好。 

  以上只是略略举几种方法作为例证而已,此外也还有其他的方法。这些方法的创造证明了只要有实行民主的决心,人民的文化水平低与不识字都不会变成不可克服的障碍。那些信口诬蔑解放区选举,并企图以此来拖延民主选举之施行的谎言,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才真是“对全国人民的一种侮辱”哩。 

余杰:反党不是叛国——从陈独秀案与刘晓波案看威权与极权制度之差异


二十世纪南京国民党政权制造的陈独秀案,与二十一世纪北京共产党政权制造的刘晓波案,堪称这两个政权统治时期最引人瞩目的人权案件。炮制这两个案件的当政者最终弄巧成拙:备受诟病的偏偏是审判者,获得崇高声誉的却是被审判者。陈独秀被捕之后,在北大曾为其学生的著名历史学家、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傅斯年,即在《独立评论》杂志发表题为《陈独秀案》的文章,称赞陈独秀为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他在思想上是胆子最大,分解力最透彻的人,他永远是他自己”。而刘晓波被捕之后,当代学术地位崇高的前辈人文学者余英时先生,迅速发表评论指出,刘晓波是一位“可敬的公共知识分子”,“二十年来刘晓波不断发出狮子吼,都是为了挽救一个一天天沉沦下去的大国,希望他有一天会回到文明的主流”。掌权者视陈独秀和刘晓波为罪犯,民众却视他们为英雄。
陈独秀案和刘晓波案在法院审理过程、政府介入方式、媒体关注程度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等方面的异同,折射出国民党和共产党政权特性之异同。首先,这两个政权都是“以党治国”的专制政权,理所当然地视“反党”为“叛国”。它们敌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垄断权力,践踏法治,肆意打压不同政见。掌权者以为这就是长久维持其统治地位的不二法门。其次,这两个政权又具有各自不同之特征:前者为威权体制,如美国学者乔?萨利托所论,“是一种几乎没有给自由留下余地的政治制度”(但“几乎”之说,其实又留下了一点向民主转型的可能性),是依靠“令人生畏的暴政”实现统治(到了无法令人畏惧的时候,威权统治也就走向瓦解);而后者为极权体制,它将整个社会囚禁于国家机器之中,整个社会都被政治化了,它“是登峰造极的暴政、是所有暴政中最强调的暴政”,它扼杀了所有善意的、改良的建议,故而这种政体实现和平转型尤为困难。
作为先知型知识分子的陈独秀与刘晓波之异同
陈独秀与刘晓波都是各自时代先知型的知识分子。他们热爱自由,推崇民主,甘愿为理想而献身,如同盗火者普罗米修斯,如同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他们以血肉之躯在铁屋子中撞开一个门缝。他们以批判为志业,是中国的脊梁,是伟大的爱国者,尽管背负莫须有的罪名,却无怨无悔地挚爱着这片土地与生活于其上的同胞。他们因先知的身份而屡次遭到当权者的逼迫:陈独秀五次入狱,刘晓波四度入狱,出入之间,不改初衷。陈独秀第二次被捕的时候,胡适说过:“爱国爱公理的报酬是痛苦,爱国爱公理的条件是忍得住痛苦。”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作为“国事犯”、“政治犯”和“良心犯”的陈独秀与刘晓波的悲剧性命运:因为思想的超前性,他们不得不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孤独。
实际上,陈独秀与刘晓波都不是“国家的敌人”。陈独秀从被捕到被审判、被释放,从未认过罪。他认为,反对某一党派乃是公民的天然权利,当执政党祸害国家之际,反党就是爱国者自然而然的选择。他当庭怒斥国民党政府:“国家现状如此,国民党腐败、反动所致,如此误国的党误国的政府,若不早去,则必定会丧失国家前途。国民党才是真正的‘危害民国者’!”既然国民党政权非由人民选举,且危害了人民的基本权益,则“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所以,陈独秀说:“予固无罪,罪在以拥护中国民族利益,拥护大多数劳苦人民之故,开罪于国民党已耳。……”在法庭宣判之后,他再次抗议道:“本人乃叛国民党,并非叛国,以此不公之裁决强加于人,吾人定会上述,以明是非!”
时间的流逝,在中国并不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七十六年之后,刘晓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入罪,仿佛是陈独秀案的重演,而制造此案的导演和演员的水准更加拙劣。与陈独秀一样,刘晓波自始至终都拒绝认罪。刘晓波在《我的自辩》一文中指出:“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时间里,面对预审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的询问,我一直坚持自己无罪。”他从中国宪法中的有关规定、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公约、自己的政治改革主张、历史潮流等多方面作无罪辩护。其辩词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可耻的是毫无司法独立精神的法庭,比当年审判陈独秀的法庭还要心虚,根本不许刘晓波当庭宣读自辩书。
当然,陈独秀与刘晓波对自身的定位亦有所不同。陈独秀不仅是一名坐而论道的持不同政见知识分子,而且起而行道,是民国时期最大的在野党——共产党——的创始人。当中国共产党后来逐渐沦为苏俄的附庸和傀儡,走向暴力革命、武装叛乱之路,损害中国国民的利益和中国的国家主权的时候,陈独秀不惜与之决裂,被以叛徒的罪名开除出党。此后,他创立托派组织,晚年更是回归五四时代的民主价值。陈独秀晚年的反省在他那一代知识分子中是走得最远的,他彻底与以毛泽东为首的、效仿苏联斯大林主义的延安中共分道扬镳,并指出苏联的独裁制度与德国的纳粹如出一辙,“苏联十月革命以来秘密的政治警察掌握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所以,他期望未来的中国走向英美议会民主之路,这一点自然为国共两党所嫉恨,遂成为“终身的反对派”。
刘晓波在八十年代相对宽松的文化思想氛围中以黑马的姿态出现在中国文化界,而使之完成人生之“凤凰涅磐”的乃是“六四”的枪声。此后二十多年来,他成为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最敢言的知识分子,有三分之一时间在狱中度过,即便在狱外的生活,亦无时不刻地处在秘密警察的监控与骚扰之中。刘晓波从未将自己定位为政治人物,更未参与党派活动,而是保持一名独立知识分子的超然立场。他既批判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亦批判中国两千年的专制主义文化传统;既批判新左派、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等将中国导向危险路途的思潮,亦不讳言海内外的“民运”和“维权”力量自身的缺陷。所以,刘晓波被称为“异议人士中的异议人士”,如鲁迅一样与一切不民主的势力“横战”。如果说国民党政府抓捕和审判陈独秀,主要是因为其政治活动,陈独秀曾任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故而出于国民党垄断与独占权力的思维定势,抓捕陈独秀有逻辑上的必然性;那么,共产党政权抓捕和审判刘晓波这位不曾从事政治运作和政党活动的书生,则是赤裸裸地以言论入罪,表明这个政权对公民个体的批评性言论也害怕到极点,比之当年的国民党政府更为虚弱与暴虐。
陈案与刘案中政府对新闻舆论控制之异同
古今中外专制制度最大的共同点之一,就是不让人说话。无论是昔日的国民党政权,还是今日的共产党政权,都蔑视与敌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如畏惧洪水猛兽般畏惧民众的表达自由。陈独秀指出:“现在国民党统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既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刘晓波则在《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一文中指出:“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言论自由早已成为多数国人的共识,文字狱却是千夫所指。从客观效果上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监狱的高墙关不住自由的表达。一个政权不可能靠压抑不同政见来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狱来达成长治久安。”遗憾的是,他们的良药苦口般的劝诫,根本不为当权者所接受。
同样是专制制度,在威权体制下和在极权体制下,政府对新闻舆论的控制力度仍有明显之差异。对于威权统治当局来说,当然希望做到“滴水不漏”,但囿于时势与环境,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从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国民党政权在形式上统治全国期间,始终无法完全取缔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新闻舆论,反对派的媒体亦有一定生存的空间。蒋介石曾经威胁《申报》总经理史量才说:“我手下几百万军队,激怒他们是不好办的。”史量才则针锋相对地回答:“《申报》发行十几万,读者总有数十万!我也不敢得罪他们。”后来,史量才虽然遭到暗杀,但《申报》对国民党的批评依旧。而对于极权统治当局来说,在他们夺取政权之日,就是其一统媒体、钳制言论之时。毛泽东一生中出任的第一个重要职务,便是国共合作时期的国民党中央代理宣传部长,毛因此深知“笔杆子”的重要性。所以,在共产党时代,媒体被改造成党的“喉舌”,媒体负责人即是党的官员,媒体本身也是党产的一部分。在共产党的极权体制下,从来没有出现过一家独立的媒体,从来没有形成过在政府掌控之外的“第四权”。此种差异,从媒体对陈独秀案和刘晓波案的报道便可看得清清楚楚。
陈独秀被捕之后,北京《晨报》、天津《大公报》和上海《申报》等重要媒体先后作了报道。其中,《晨报》记者获准到狱中探视和访问陈独秀,报道其在狱中的生活情况。《晨报》发表题为《陈独秀被捕》的社论,质疑政府对陈独秀的迫害,“因独秀昔日之同志方以武力为争夺政权,乃迁怒独秀之身,则人权一无保障”,国家必将“陷入于大混沌状态”。该文还称赞陈独秀说:“盖陈思想虽不容于社会,惟其能牺牲一己,而推行其本人认为拯救民众之主义,即其人格弥可钦佩。”当时媒体上的大部分评论,都是支持陈独秀而反对国民党当局的。正是在舆论的压力之下,蒋介石不得不放弃将陈独秀付诸军法审判的初衷,而电令南京“为维持司法尊严计,应交法院公开审判”。在开庭期间,有多家中外媒体申请到旁听资格,对整个庭审过程作了全面而细致的报道。国民党当局尽管通过其控制的《中央日报》等媒体发表支持政府、严惩陈独秀的社论,但其影响力根本不能与民间汹涌澎湃的舆论相抗衡。陈独秀终审获得减刑并在三年之后被提前释放,跟作为“第四权”的新闻舆论的压力不无关系。蒋介石其人,真是“民主无量,独裁无胆”,对舆论还是忌惮三分的。
而刘晓波被捕之后,中国大陆所有媒体全都噤若寒蝉,没有一个媒体对该案有只言片语之报道。在互联网上,关于此案的消息亦被列为敏感信息而遭到封锁和过滤,只有少数掌握了翻墙技术的人才能到“墙外”看到有关的消息。当然,更不可能有记者获准到狱中去探视和采访刘晓波。胡温时代的中共当局,完全丧失了意识形态上的自信心。在一九八九年“六四”屠杀之后,邓小平下令文宣部门拼凑出《刘晓波其人其事》一书,收录诸多御用文人撰写的对刘晓波极尽污蔑丑化之能事的文字,这些文字虽然相当不堪,但由此举动可以看出,当时的秉政者还有一种坚信自己真理在握的专横与独断。而到了如今的胡温时代,对新闻出版的严酷控制直追毛泽东时代,执政者心胸狭窄,刚愎自用,其统治模式愈来愈刚性化,亦必将导致官民冲突的日渐剧烈。当局连刘晓波案本身都不允许作公开报道,更不用说组织御用文人在中央级媒体上对刘晓波发起大批判了。胡温比谁都清楚地知道,即便是一篇妖魔化刘晓波的报道,也只能起到让该案为更多公众知晓刘晓波的政治主张、让政府的做法遭到更多民众的唾弃的“反作用”。所以,他们只能对此案实施严密之封锁,竭力让刘晓波这个名字不为人所知。可见,堂堂执政党行事为人宛如地下党一般卑琐阴暗,即便是大权在握的胡温亦如同蝙蝠一般躲藏在黑暗之中。但是,躲藏在黑暗中,就能够拒绝光明的到来吗?
陈案与刘案中体制内外人士反应之异同
在陈独秀案和刘晓波案中,从社会各界的反应中便可以看出专制体制对人性戕害程度之不同:在威权体制下,文化界人士和体制内的某些官员还有一部分的人性存留,还遵循正常人的道德伦理准则;而在极权体制下,文化界人士和体制内的所有官员则僵化成化石一般,不说人话,也不具人情。在陈独秀案中,若干文化界的名流挺身而出为之呼吁,许多国民政府内的高管显贵亦以各种方式对其表达同情和声援,并为缩减其刑期、改善其狱中待遇做了许多切实有效的努力。而在刘晓波案中,发表签名信声明愿意与刘晓波一起坐牢的知识分子人数寥寥,那些浮在台面上的名流贤达大都“过于聪明”地保持沉默,甚至假装不知道这一事件。体制内的各级官僚,上至经常作亲民秀的温家宝总理,下至上网跟网民交流的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无不对刘晓波案噤若寒蝉,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残存有一丝人性和光芒和良知的判断。
民国时代的文化界风骨尚存。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五日,陈独秀在上海被捕,之后迅速被押解到南京。九天之后,上海《申报》全文刊登了蔡元培、林语堂等八人联合请释的电文。该电文指出,陈独秀虽然“不幸以政治主张之差异,遂致背道而驰”,但其立场“实与欧美各立宪国议会中之共产党议员无异”,所以不应受军事法庭之审判。傅斯年亦在《独立评论》发表文章,希望政府对陈独秀“不妨依据法律进行特赦运动”。蒋梦麟、刘复、周作人、钱玄同、沈兼士等十二位著名学者致电国民党要人张静江、陈果夫等,为陈独秀说请。北大、燕大等高校的师生举行演讲会等活动对陈独秀进行声援。此后,在整个审理过程以及陈独秀被囚期间,文化界和教育界人士从未保持沉默。陈独秀被囚在南京老虎桥监狱期间,日本轰炸南京,监狱亦受害。前去探望的北大学生、金陵大学中文系主任陈钟凡目睹这一情况,立即与胡适和张伯苓商量,以求联名保释陈独秀。
在国民政府内部,也有不少将道义看得高于权位的高级官员。翁文灏、胡适及南京政府外交部长兼行政司法部长罗文干等致电蒋介石,请将陈独秀案付司法审判,不由军法从事。后来他们的意见被蒋介石采纳。陈独秀入狱之后,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政务处长的段锡朋,顾念昔日的师生之谊,是最早前来探监之人,此后亦多次赠送衣物食品,对陈独秀的帮助很大。其他许多国民党的高级官员,或亲自入狱探视,或赠送各种礼品,他们并没有“自我审查”,害怕因为与这个前共产党领袖来往而影响仕途上的发展。他们未必赞同陈独秀的政治见解,但他们敬重陈独秀的人格,珍惜与陈独秀之间的情谊。可见,威权政治尚未完全泯灭人性,在那个社会里,意识形态并非判断生命中一切事务的绝对标准。
作为陈独秀多年的朋友和论敌的胡适,有一次经过南京却未到狱中探视,引起敏感的陈独秀的不满,差一点宣布与之绝交。其实,胡适并未忘记这位在五四运动中并肩作战、如今深陷囚牢的老友,他利用自己特殊的影响力,为陈独秀的获释四处奔波。后来,胡适通过国民党第二号人物汪精卫向最高领袖蒋介石陈情,促使蒋介石最终同意释放陈独秀。是时,陈独秀刚刚在狱中赋诗嘲讽汪精卫亲日、媚日的言行,汪精卫却能放下被冒犯的面子,积极参与对陈独秀的营救,并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可见其心胸颇为宽广,其人格并非全无可取之处。
相比之下,陈独秀的年轻的“托派”战友,几乎没有一个人对他作过真正的关心帮助,借空洞的理论之争而攻击刺刀的,倒不乏其人。而蜗居于延安的中共更是幸灾乐祸,在机关报《红色中华》的社论中预言陈独秀将被蒋介石招安,“蒋介石不一定念其反共有力网开一面许其不死,……或者还会因祸得福做几天蒋家官僚呢”。看来,希望将陈独秀置之于死地的,不是蒋介石,倒是延安的毛共。此种落井下石的行径,实在是极端的卑劣而下流。
而在刘晓波案中,当代文学界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的世故与怯懦,与民国时代知识分子的温情与纯朴形成鲜明之对比。学者崔卫平致电若干作家学者询问对此案的看法,某些著名作家和大学教授或婉拒之或贬低之。比如,作家莫言说他对此事没有什么看法,北大教授张颐武说他更关心娱乐明星小沈阳。其实,如果他们对此案发表一二看法,并不会危及他们的事业,他们的恐惧更多的还是出自内心的恐惧。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在参加德国法兰克福书展期间,接受德国媒体访问的时候,居然说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刘晓波这个人。这种明目张胆地对全世界说谎的行径,让人齿冷与心凉,可见权力对人的异化到了何种程度。极权主义不允许人有一点人性的存留。
再看体制内的情形。除了胡绩伟、杜导正等多名退休的开明派官员起草并发表了一份为刘晓波辩诬的公开信之外,现任的各级官员当中没有一个人敢于对刘晓波案件发表个人看法。在党员和官员的“思想统一”方面,共产党做得比国民党成功千百倍。与汪精卫抛弃前嫌而为陈独秀的自由作出种种努力相比,温家宝在刘晓波案中的不作为,再次坐实了他早已被极权体制泯灭了基本的人性,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比太阳更加光辉的正义”,他连汪精卫都远远不如。当然,这不能完全责难温家宝,温家宝的表现,更是表明了极权体制比威权体制对人性有更大的戕害,它是一种“以恐怖为基础的政体”。
陈案与刘案中司法独立性之异同
国民党奉行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虽然实行军政和训政,却也预留了一个宪政的远景。国民党建党之时学习苏俄一党独裁的模式,另一方面也深受欧美民主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影响。所以,国民党政权尽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却也不至于让司法完全沦为统治者手中的玩物,供职于司法界部分有识之士也有维护司法独立的意愿与诉求。与之相比,共产党集现代的极权主义和中国传统的帝制文化之大成,其一党独裁之严密与严酷,即便是苏俄和纳粹德国均望尘莫及,是否“后无来者”尚不可知,但“前无古人”应该是当之无愧的。近年来,中国的法治更是出现大幅的倒退,警方之刑讯逼供、秘密警察之践踏人权、政法委之垂帘听政、法院之颛臾贪腐,全都可以荣登世界之最。
当年,陈独秀从被解到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拘押,到高等法院派人审理,历时半年有余。究其原因,是审判人员的委派出现了“将多难出征”的尴尬。法官和检察官们尚有一定的廉耻之心,知道此案于清誉有污,并会危害司法之权威,遂实行“推事”的办法:不是推敲法律,研究审判之策,而是将案件推开了事。个个成了“足球队员”,最后将球踢给了胡善称、朱隽二人。针对胡、朱二人的欲加之罪,陈独秀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法院若不完全听命于特殊势力,若尚思对内对外维持若干司法独立之颜面,即应毫不犹豫地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押期间之经济上、健康上的损失!”果然,在陈独秀案中粉墨登场的胡朱二人,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当然,陈独秀的刑期不是胡朱二人可以决定的,而是来自于最高当局的命令。陈独秀一审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在二审中减为七年。陈独秀入狱三年之后,国民党当局同意将其释放。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司法部门在一天之内完成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其效率之高乃是前所未有的:先由司法院长居正呈文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请求减刑为三年,以示宽大;接着国民政府下达减刑指令,随后司法院训令司法部长王作宾,“现值时局紧迫,抑即转饬先行开释可也。”第二天,《中央日报》报道了“国府明令,陈独秀减刑”的消息。
当年,国民党时期的司法系统是黑暗的,但还没有黑到不见底的地步。而今天中共的司法系统则是厚黑无形,在各个政府部门中,法院和检察院最为贪腐与暴虐,最不得人心。即便在每年一次的橡皮图章式的“两会”上,两院报告的得票率亦最低。在极权体制下,法官和检察官们毫无维持司法独立、秉公执法的意愿,而安于充当暴政之工具。那些参与刘晓波案等人权案件的检察官和法官,都将这类案件当作光荣的、可以由此获得升迁的政治任务来看待。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像陈独秀案件中的法官和检察官那样“踢皮球”,而是忠心耿耿地执行和贯彻来自党的命令,而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于无物。
在刘晓波案的一审和二审期间,当局派遣便衣占据法庭的座位,西方媒体和外交官无一获准入席旁听。英美及欧盟等十七国的驻华使节到法庭外声援,并发表声明,谴责中共以言入罪,要求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当局如临大敌,在法庭外布置十多辆警车和上百名警力,设置警戒线,将前来支持刘晓波的普通民众远远地阻隔在警戒线之外,甚至当场将“天安门母亲”之一的张先玲等人绑架到警车中带走。而包括我在内的诸多刘晓波的友人和支持者,则被非法囚禁在家中或被带到外地“旅游”,可见当局风声鹤唳、杯弓蛇影到了何等地步。法庭连形式主义的走过场都不愿走充分。刘晓波辩护律师尚宝军表示,二审宣判过程仅十分钟,庭上只有法官宣读判词,而不允许刘晓波为自己辩护,刘晓波只好被带走前高声说了三个字:“我无罪。”
且不说审判的结果早已由中共政治局“内定”,具体经办人员只能执行;但是,他们就连将审判过程扮演地更加像模像样的努力也不愿付出。比如,不给刘晓波发言的时间,不将刘晓波被秘密关押的半年纳入刑期等等,他们非得将事情做到最恶劣的地步不可。他们希望超额完成上级交代的“政治任务”,不惜表现出比上级更坏的态度来。所以,让我们牢牢记住下面这串践踏法治和人权的作恶者的名字:一审的审判长贾连春、代理审判员郑文伟和翟长玺;二审的审判长赵俊怀、代理审判员林兵兵和刘东辉。我相信,在我的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对此六人以及他们幕后的指挥者、包括作出最后决定的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正义的审判。
陈独秀和刘晓波在监狱中待遇之异同
作为政治犯,陈独秀和刘晓波在狱中都受到一定的特殊对待。比起普通囚犯来,陈独秀的待遇优越得多,而刘晓波的待遇则是更加糟糕,由此可见此两个政权之不同:昔日国民党政权会考量国内外舆论的压力,监狱长和狱卒亦尽可能为陈独秀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而今天的共产党政权已经到了“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地步,罔顾海内外的谴责与呼吁,非得将坏事做绝、竭力折磨刘晓波这个“到手的猎物”不可。
当年,陈独秀被关押在南京老虎桥模范监狱。他的囚室是由看守宿舍辟出来的一间房,约十余平方米,室内有一书桌、两藤书架,一单人床,室外有小天井。他的饮食也比一般犯人好,每餐两菜一汤。他要求将菜和汤混做成一个菜,主食喜欢吃面包。外面送来的食品很多,常常吃不完。外人的探视络绎不绝,其中不乏党国要人,狱卒一般将来访者的名片先交给陈独秀,陈独秀若表示愿意会见此人,则导入囚室与之交谈,会面时间亦无限制。许多来访者都会带来各种礼物,狱方从来不敢查扣,据说陈独秀收到的御寒的皮袍就有十四件之多。
陈独秀曾经说过:“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价值的文明。”他一生五次入狱便是对此作出了最好的注释。不过,他所入的乃是民国的监狱,在民国的监狱中尚有从事学术研究的条件,倘若让他入一次中共的监狱,他一定会改变以上的论述,将监狱诅咒为让人生不如死的地狱。
作为两袖清风的读书人,陈独秀不怕被关进监狱,就怕在监狱中没有书读。在坐牢期间,陈独秀的老友、上海亚东图书馆的汪孟邹派侄儿汪原去探视之,此后陆续帮助他购置各类图书。陈独秀还写信给胡适等老友索要书籍,不久他的囚室中的两个书架上就放满了图书资料,可以在狱中展开学术研究了。狱方从不检查和扣留陈独秀的书籍,他在狱中仍然可以阅读到各种“反动书籍”,如马克思的著作《经济学评判》、托洛茨基著作《不断革命论》和《中国革命问题》等,以及日本版的《史学杂志》和英文版《大美晚报》等。
刘晓波想如陈独秀那样在狱中从事学术研究则根本不可能。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刘晓波被秘密警察非法绑架,此后在北京郊外的一个秘密处所单独囚禁了半年之久,其间只安排他在另一处所与妻子有过一次会面。据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女士介绍,刘晓波告诉她,自己被囚禁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密室之中,在那里连放风的待遇都没有,且不能阅读任何书籍。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刘晓波被正式逮捕,移送到北京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他也不能会见亲人,只能与律师见面。亲属委托国保警察送去的书籍,却遭到有关部门的无理查扣,绝大多数都不能送达刘晓波手上。而这些书籍都是符合监狱方面要求的、在中国大陆正式出版的图书。这种故意的刁难与折磨,简直就是灭绝人性。
终审判决之后,延宕了三个多月之久,刘晓波才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被移送到辽宁锦州监狱服刑。这又是当局故意的作难。刘晓波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有固定的居住地,已经算是北京人了,且其家人大都生活在北京,理应安排在北京的监狱中服刑。其次的选择是遣送回户籍所在地大连。而锦州跟刘晓波毫无关系,将其送到锦州的监狱中服刑,于法于理于情,都无法解释得通。唯一的解释就是,当局故意增加亲属探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让其亲属在路途上疲于奔命,以达致一种隐蔽的惩罚效果。这是一种多么恶毒的小人之心啊。
二零一零年六月初,刘霞第一次到锦州监狱探视刘晓波。由刘霞的弟弟驱车六个多小时才到达监狱。狱方坚称,只有直系亲属才能探视,内弟不在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故而阻止刘霞的弟弟入内探视。当年,与陈独秀毫无血缘关系的朋友和学生,都可以入狱探视;今天,就连刘晓波的内弟都不能与哥哥会面,此种僵硬恶毒的制度设计,已经超出了威权主义者的能力,唯有极权体制方能有此想象力和执行力。刘霞说,她带去的所有书籍都必须接受狱警严格的检查,即便是国内的公开出版物,也有不能送进去的,更不用说境外出版物和外文书籍了。刘晓波告诉妻子说,他的囚室是六人间的,狱中的食物极为糟糕,很多时候菜肴只有土豆,他已经患上了胃病,经常胃痛。当年,陈独秀做牢的时候,不仅朋友们可以入狱探视,朋友们还安排名医入狱为之看病;今天,刘晓波坐牢的时候,只能获得狱中的医生最基本的诊治。从陈独秀和刘晓波狱中待遇的差异可知,统治当局对政治犯的狱中待遇的严苛程度,亦是判断威权主义和极权主义的一个指标。
陈独秀案和刘晓波案,都无损于当事人的伟大,而从反面坐实了当权者的独裁本质。陈独秀在上诉状中说,“予惟有为民族、为民众忍受一切牺牲,以待天下后世之评判。若以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入人罪,诬予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他指出,此判决不是剥夺他一个人的自由,而是对所有国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此判决“关系予等罪状之事小,侵害思想言论自由、阻抑民主政治之事大”。当国民党政权被民众抛弃之时,蒋介石等掌权者却茫然不知人心的失丧始于何时。人心的失丧始于他们侵害思想言论自由、阻抑民主政治之时。
七十多年之后,举世震惊的刘晓波案表明,今天的共产党正在重蹈昔日的国民党之覆辙。在这个案件中,胡温的一意孤行,每一步都作出最坏的决定,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这样做不是表明他们有足够的自信,乃是表明他们已然自卑到了极点。鲁迅说,凡是看记述五代,南宋,明末的野史和杂记,与现在的中国一比较,就可以惊心动魄地发现,“现在的中华民国也还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我则从陈独秀案与刘晓波案的对比中发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更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连中华民国的那一点民主和法治的面膜都没有了。金钱的招安和峻法的恐吓,真的可以让共产党的江山永不变色吗?
正在觉醒中的中国,不会被这样的人权案件所制造的恐怖气氛重新拉入黑暗之中。即便是被判处十一年重刑的刘晓波,对中国之未来仍然怀有乐观之期望:“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发言都会得到同等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仰、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仪意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政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让我们一起为这样的远景而努力,这也是我们告慰刘晓波的最好的方式。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一日

中国的稳定需要大力扶持社会中间力量

● 郑永年
 为什么中国要大力扶持社会中间力量?道理很简单,中国目前的社会中间力量过小、过弱,社会发展长期以来处于一个失衡状态,社会稳定缺少社会基础。培植和扶持中间力量就是要追求社会的平衡发展,为社会创造一个自主稳定基础。这一点也已经为越来越多人所认识到,包括决策者。这表现在人们对中国的“包容性”发展模式和建设“橄榄型”社会的诸多讨论中。
  把建设社会中间力量放置于目前中国的“维稳”困局中显得更有意义。因为社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不稳定因素,政府的“维稳”任务显得格外重要。但无论政府的“维稳”努力有多大,技术手段有多高超,这些都是“外科手术”,只能产生一种机械的外在稳定。并且,正如人们在历史上观察到的,“维稳”很有可能走到自己的反面,即“维稳”的努力越大、投入越大,社会越不稳定。这也不难理解。对政府来说,目前的“维稳”不管其内涵如何,其主要表现为经济和暴力两种形式。
  用经济力量来“维稳”,比较具有软性,但不可持续。“维稳”的经济学逻辑就是会鼓励和激发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通过“不稳定”状态而获得经济利益。政府作为掌握国家暴力唯一合法的组织,暴力在“维稳”过程中也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经济手段不能发挥作用时,暴力就变得不可避免。但历史经验说明,使用暴力会导致更多的暴力。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着的形形色色的、针对政府的社会暴力行为,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
  “维稳”的这个困局对维稳者本身也是一样的。对中央政府来说,稳定当然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但对维稳者或者维稳政策的执行者就不见得了。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庞大的、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维稳体系,并且被赋予了超出想象的政治重要性和与之相适应的公权力使用权。但是人们看不到这套体系本身如何可能被监督。这套体系本身就有可能滥用权力,从而导致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再者,这套体系本身的利益就是社会的“不稳定”状态。一旦社会趋于一个稳定状态,那么这套体系的利益就要受到影响,甚至威胁。就是说,对这套体系来说,“不稳定”状态是符合本身的利益的。“维稳”因此有可能演变成维持不稳定状态。
  在任何社会,“维稳”或者说人们常说的“法律和秩序”(law and order)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是这里必须明确在“法律和秩序”过程中,社会能够做什么,政府能够做什么的问题。社会本身秩序的存在是稳定的基础,因为这是一种内在的稳定。政府的“维稳”如果破坏了社会的内在稳定,那么就会导致社会更大的不稳定。政府在“法律和秩序”过程中主要扮演两种角色,一是为社会的自主稳定提供社会基础,二是防止社会内部的极端因素破坏社会的自主稳定。
  在任何社会,不能过分夸大政治在社会稳定过程的作用。如果社会本身不能产生一种基于自身的秩序,那么政治往往是分化社会的力量,从而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力量。无论在民主社会和非民主社会,这都是一样的。西方民主,尽管也不时会有极端的力量出现,但总体上是稳定的。西方社会的稳定主要并不是因为民主政治,而是因为存在着庞大的中产阶级。因为中产阶级庞大,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或左或右,都要照顾到中产阶级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说,是社会自身,而非政治,稳定自身。中产阶级之所以是稳定的基础,不仅仅是因为财产问题需要稳定,更是因为遇到新的局面和问题,中产阶级会理性地思考,不走极端路线。这也就是中国传统上所说的“有恒产者有恒心”的道理之所在。
外部力量无法持续稳定社会
  相反,在中间力量弱小的社会,无论是民主政体还是权威政体,社会稳定没有任何基础。在中间力量弱小的社会,一般的情形是,各社会群体,经济上(收入和财富)高度分化,思想意识上高度对立,少有妥协的空间。如果存在民主政体,那么各派政治力量不仅没有能力整合社会,反而使得社会更为分化,它们各自动员自己的支持力量和其它反对自身的社会力量进行斗争。无政府而非秩序往往是这些社会的常态。如果存在权威政体,那么社会秩序往往是通过强权甚至暴力来维系的,就是说,社会秩序依赖的不是社会自身,而是外在于社会的政治权力。这样一个社会秩序的可持续性随时都可以成为问题。
  目前的中国社会表现形式比较特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中间力量如果从收入和财富来看在成长,但还没有成为主流社会。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成长中的中间阶层在思想意识上没有能够确立自身的话语。同时,中国社会的富裕阶层和贫穷阶层在收入和财富方面高度分化,在思想意识方面表现为高度的对立。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就是一个大问题。社会本身没有整合自身的能力,只有依靠政治力量。这样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维稳”局面。
如果这样的“维稳”局面不可持续,那么就要寻找另外的方法。怎么办?从长远来说,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政府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来建设中间力量,从而为社会的自觉的秩序创造条件。一旦社会出现自觉秩序的条件,那么政府维稳的任务只是“法律和秩序”的问题,而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的“维稳”困局了。在这方面,中国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已经为人们提供了不少很宝贵的经验。
改革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政策目标。之后,很快就形成了“小康社会”的概念。1990年代以来,在一部分人首先进入小康社会之后,执政党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概念和政策。“全面小康社会”从其本质上来说,就是中国执政党的中产阶级观。人们目前所看到的中间力量就是这些连续政策目标的产物。
尽管政策方向很明确,但诸多原因使得中国离一个“全面小康社会”还很远。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政策改革进步缓慢,缺少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改革开放政策培养出了一个中产阶层,也使得数亿人口脱离贫穷,但很显然,国家既没有保护中产阶级的有效机制,也不存在防止已经脱贫人口重返贫穷的有效机制。
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创造财富的最有效的机制。市场机制可以产生一个中产阶级,但市场机制不能保护这个自己培养出来的中产阶级。在欧洲社会,保护中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公共住房等等公共政策是欧洲社会主义的产物。从马克思所分析的原始资本主义过渡,到现在人们所看到比较符合人性的资本主义,不是资本本身的逻辑,而是社会主义运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是社会主义保护了资本主义。不难发现,在西方,一个比较理想的社会,往往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结合得好的社会。市场经济为社会创造财富,而社会主义保护社会。
一句话,一个被保护的中产阶级的存在,是发达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础。实际上,保护中产阶级始终是市场经济社会政府的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任务。如上所说,因为选举政治的存在,所有政府也必须采取有效的举措来保护中产阶级。同样重要的是,资本者也认同这一点,因为一旦社会失衡,社会秩序遭破坏,资本的正常活动就会成为问题。
中国的情况又怎样呢?没有市场经济的引入,很难想象人们所看到的财富。一些人现在看到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就开始怀疑市场经济,这并不公平。中国的问题并不处在市场机制的引入,而是在于缺乏社会保护机制。市场经济发展了,但诸多社会政策包括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教育、房地产等等要不建设力度不够,要不没有建立起来。更为严重的是,因为GDP主义的盛行,中国各级政府往往和资本结合,通过破坏社会来完成GDP增长的任务或获取暴利。诸多社会领域例如医疗、教育和房地产,需要政府大量投入,但在中国往往成为暴富领域。
因为缺少社会保护,中间力量不仅不能像经济增长本身那样得到成长,而且没有任何生存和发展的制度保障。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轻易使得今天的中产阶级在明天就演变成为贫穷阶层。同样,已经脱贫的阶层也容易重新沦落为贫穷。实际上,除了体系内部占据重大战略地位的少数阶层之外,任何阶层都随时可以演变为贫穷阶层。正是因为对自己前途的不确定性,中国中产阶级的中上层开始选择“退出”,即移民海外,寻求保护。不过,可以确定地说,无论是基于知识的中产阶层还是基于财富的中产阶层,他们的“退出”会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的社会稳定。在全球化时代,如果他们在内部不能得到保护机制,不能得到确定感和安全感,他们的“退出”很难阻止。
也就是说,要对目前的“维稳大局”进行政策反思。如上面所讨论的,这种“维稳大局”思路不仅无能推进改革进程,反而阻止和破坏社会产生一个自主秩序的可能性,从长远看,反而会导致更大程度和范围的不稳定。如果认识到中间力量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那么中国的改革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也不难回答诸如改什么、为什么而改革、怎样改革等问题。要培养中间力量就必须继续创造财富;要创造财富就必须深化市场化改革。但同时必须加快社会改革,确立社会政策,保护社会。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会进步,发展出一个可以持续的自主社会秩序,为政府的“法律和秩序”创造一个有机的社会基础。当然,这样一个自主的社会秩序,也是执政党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湖南律师杨金柱因敏感案件被律所除名

中国 - 
发表日期 2010年 11月 02日 - 更新日期 2010年 11月 02日

湖南律师杨金柱因敏感案件被律所除名
湖南律师杨金柱
湖南律师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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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因承接疑似涉及湖南省公安厅内部斗争的湖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杨建农陈玲“虚报注册资本罪”,原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杨金柱被其所在律师所除名,其担任的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职务也被免去。
11月1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潘志勇主任对杨金柱律师宣布,“鉴于杨金柱律师在律师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在互联网上发布一系列错误言论”,经多次劝诫无效,“严重损害了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责令杨金柱律师退伙,并予以除名,撤销杨金柱律师终身名誉主任职务”,此前的通程所决议,要求杨金柱律师即日,“不得再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身份承办新的业务。”
而根据北京学者杨支柱的说法,通程所潘志勇主任更通报杨金柱律师,要求其“不得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名义承办原来受理的业务”。
通程所这一决议,主要是指向杨金柱在通程所时已经着手承办的案子之一,也就是担任陈玲“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一审辩护人。
承接这一案件后,由于事情敏感,杨金柱和北京律师周泽几次无法会见陈玲,此后,10月8日,长沙公安分局高新区分局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不许会见”。
杨金柱在网络上发文批评了警方的这一做法。
此后,湖南省律师协会先是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不适当宣传”的名义对杨金柱进行违纪立案调查。此后,杨金柱担任的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职务也被免去。
在10月30日在湖南省商学院举行的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2010年度年会上,湖南省律师协会提议,“因杨金柱不宜代表湖南律师界担任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另行推荐副会长人选”,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宣布,决定免去杨金柱的副会长职务。
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是湖南省法学会的二级学会。2002年,杨金柱和其他三名律师作为湖南律师界的代表担任副会长,并在2009年10月该会换届后,继续担任副会长,他还曾担任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的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律师斯伟江在博客中写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为什么要对一个行使批判权的兄弟痛下杀手呢”,理由很简单,律协是政法委下属司法厅下属的行业协会,而律师事务所的兄弟,执照都在司法局,“大家都是人质”。
他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台湾军情局上校被大陆收买 情报网恐瓦解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会同国防部军情局昨天破获双面谍案。军事情报局上校罗奇正吸收台商罗彬当线民蒐集大陆军情资料,罗彬被大陆发现后反过来付钱、吸收罗奇正,蒐集台湾军情给大陆,两人前天见面交付现金、资料时遭调查局逮捕,军方、司法机关声准羁押。
  据调查,罗奇正长期运用、吸收罗彬当线民,蒐集大陆军事资料。但是,罗彬两年前被大陆有关单位查获,罗彬承认是军情局上校罗奇正的线民,大陆要求罗彬反间,倒过来吸收罗奇正当线民,负责台湾军事情蒐,罗彬返台后与罗奇正接触,罗奇正答应替大陆蒐集台湾军情。
  据指出,罗彬平均每两个月到四个月回台一次,罗彬付钱给罗奇正,罗奇正则交付内建台湾军情资料的随身碟给罗彬带回大陆。罗彬数次汇款到罗奇正指定的数个人头帐户。
  军情局内部早就钉上罗奇正,并开始布线,希望将相关人证、物证一网打尽,近日收到线报,得知罗奇正又要泄密,国防部与军情局掌握相关讯息,即由军高检与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与调查局共同侦办,前天在罗奇正、罗彬见面交付金钱、随身碟时逮捕两人。
  军高检、调查局并搜索两罗住处,搜出人头帐户等相关资料,调查局约谈传唤人头帐户开户者,他们承认受罗奇正请托开户,帐户都交罗奇正使用。
  罗奇正经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侦讯后,以涉嫌泄密,有串证及妨害军事安全之虞羁押获准,罗彬也被高检署声准羁押。

Monday, November 1, 2010

对照蒋介石 看看毛泽东

对照蒋介石 看看毛泽东
  
作者:佚名

    
如果历史镜头被定格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毛泽东登上天安门城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刻,毛泽东“英明伟大”的形象与蒋介石“独夫民贼”的形象,将被盖棺论定烙进青史。其实这一天是两人的人生转捩点。就在这一刻起,这两位历史人物不意间互换了方向,各自向着与原来相反的方向走去。
    二十世纪的中国政治舞台,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蒋介石与毛泽东这两个历史人物你死我活的争雄战场。在中共隆重纪念毛的诞辰之际,让我们对照蒋介石来看看毛泽东,是很有意义的。
    评价一名建筑师,不是看他拆掉了什么,而是看他建设了什么。同理,评定一个政治人物,亦不是他破坏了什么,而是他建设了什么,他给国家与人民带来的是什么?
   
两个“花园”的对比    一篇谈及共党比国民党更专制的文章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当年在国统区的胡绩伟办了一份进步刊物,因批评国民党而遭查禁。胡绩伟换了一个刊名继续出版,再遭查禁。前后一共换了十个刊名仍然能够继续出版。这在共党统治下只能是天方夜谭。
    也许蒋介石终是行伍出身,他感兴趣指挥的是军队与国家,而不去染指文艺。因此,在他统治下的台湾文艺花园能够有某种生长空间,也允许独立的民办报纸、刊物存在,包括反对派雷震创办的《自由中国》。在蒋介石统治台湾的历史中,只发生过一桩“文艺事件”:一九六五年,《文星》杂志因发表了一篇保护新闻自由的文章而被停刊一年。
    与蒋介石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毛泽东对文艺倾注了异乎寻常的热情。从建国初期批电影《武训传》开始,毛泽东瞄准文艺阵地的机关枪再没有停止过扫射:评《红楼梦研究》、胡风反党集团、丁陈反党集团、《刘志丹》反党小说案、评《海瑞罢官》……,最后进入文化大革命的高潮。
    显然,蒋介石的台湾花园要比毛泽东的文艺花园要缤纷许多。
   
专制下的异象
    毛泽东创立的「新中国」,不但没有给人民带来它所许诺的幸福生活,相反,从一九四九年起,中国人从此失去了言论自由,失去了罢工、抗议示威的权利,失去了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农民刚刚分到土地又被共党收回去;老百姓没有选择工作的自由,没有迁居的自由。
    户口名簿、粮簿、单位依附制、档案制、居委会、秘密员警编织成一张严密的网,只为了一个目的:对每一个中国人实行严密控制,不许他“乱说乱动”。
    在毛泽东时代,除了毛泽东,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够维护个人权利与人格尊严,上至国家第二号大人物刘少奇,下至平民百姓张志新。毛泽东将整个中国变成一个大监狱。
    蒋介石在政治上固然也是独裁者,但是除了像共党和台独这类敏感问题之外,台湾新闻界是十分自由的,可以谴责国家和地方政府。台湾人拥有经济自由,只要不参与政治,作为个人或家庭可以生活得美满幸福。
   
对对手的手段
    再从个人的角度,对比一下蒋毛二人的个人品格。比较一下蒋介石与毛泽东的胸襟和心地!
    蒋介石与毛泽东是如何对待同志,战友,党内对手的?
    蒋介石再黑,尚未至将党内不同政见者从肉体上消灭或投进监狱。台湾时期,与蒋介石发生过最大冲突的两个人:台湾省长吴国桢和陆军司令孙立人,蒋介石的最坏表现也仅是使计谋迫其辞职,并没有剥夺他们的生活自由,更没有把他们投入监狱。吴国桢去了美国,在那里度过了自由的晚年,还可以公开谴责蒋介石。象阎锡山、李宗仁、唐生智、白崇禧、陈济棠等一再捣乱,他从未施以报复,反而给他们节节升官。
    在蒋介石一生中对他最大的一次冒犯,就是以兵犯上的张学良。蒋介石既没有赐其死罪,也没有将他投进监狱。虽被软禁,但张的日常生活还是挺轻松愉快。在最近发表的张学良口述历史中,张学良还特别提到,蒋介石仍然一直非常关心他。
    试想想,假如张学良以兵犯上的对像是毛泽东而不是蒋介石,张学良能活到今天吗?他的下场会比彭德怀刘少奇更好吗?所有被毛泽东认为反对他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蒋介石会把自己的抬轿人、自己亲自提为接班人的心腹刘少奇残酷折磨而死吗?
    再看看这些中共开国元勋的悲惨下场:国家主席刘少奇身上插着三根管子还要被批斗,死了连条短裤也没得穿;北京副市长刘仁镣铐双加,冬天穿不上衣服,活活在秦城狱中冻馁而亡;明史专家吴晗,头发被薅光,肋骨被打碎,而死在何日何时,尸骨在哪里,至今无人知晓;彭德怀元帅一次被打断三根肋骨,也不准呻吟一声;贺龙被迫舔那倒在地板上的稀粥;说真话的遇罗克丧了命;坚持真理的张志新被割断喉管。
    张志新仅仅反对打倒刘少奇,就被老毛抓进监狱,进行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的迫害,包括把张志新扒光衣服扔进男犯监牢,让20多个犯人轮奸,导致子宫破裂碎烂。枪毙张志新时,怕张志新喊口号,不用麻药,把张志新的脖子按在砖头上,把一段喉管割掉。
   
崩溃边缘与走向腾飞     在毛泽东统治“新中国”的二十七年中,给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带来了什么呢?
     “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这就是中共官方为毛泽东时代作的结语,可见已经无法为毛泽东遮掩了。
    当毛泽东将中国带到崩溃边缘,蒋介石在台湾干了什么?真心实意实行“耕者有其田”。毛蒋二人皆从农民入手,却走向相反方向。
     蒋介石从解放农民、农业自给自足开始,沿着「以农养工」,然后重点由农转工,“加工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走向经济腾飞。一九六三年,台湾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一九六八年增长率达到223%,居世界首位。一九七五年蒋介石逝世时,台湾人均年收入己达到697美元,在整个亚洲中仅次于日本。
    而一九七六年毛泽东去世时,大陆的经济状况如何?那一年,我被毛泽东从城市驱赶到“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农村。第一年的收入,扣除每个月在生产队预支的大米,全年总收入只有三十五元人民币。
    还有一个更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蒋介石在发展台湾经济的同时,对「均富」特别关注。据台湾张果为教授的《台湾省家庭收支调查》显示,一九五三年台湾最高与最低家庭收入比率为116,一九六○年下降到19,一九七二年再降至14。经济越发达,贫富差距越小。而就算如今,大陆的贫富差距却是越来越大。
    我们应该感谢上苍为中华民族留下了台湾这样一块别具历史意义的小岛,使之成为中华民族浴火重生、走向民主的一个契机,使中国人有幸第一次获得对两个政权进行比较的历史机会。国民党先是在经济上,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走在共党前面。三十年后,第二代共党人邓小平才跟在蒋介石后面亦步亦趋。台湾的第二代领导人蒋经国已然走进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历史性的民主进程。而大陆政权到了第四代,民主的希望仍遥遥无期。
    从政治、经济、文艺全部领域,毛泽东都创下了中国历史上最惊人的黑暗历史纪录。正是这个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年代,却唱出了有几千年悠长颂歌传统的中国历史上最响彻云霄的颂歌;正是这样一位“暴君”为自己加冕了历史上最多的“伟大”桂冠,并第一次要超越国界,要成为“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
    后来毛泽东的位置从“绝对伟大”被邓小平放置到“七三开”。毛泽东统治“新中国”的二十七年里,他所有引以为豪的丰功伟绩,后来全部成了他的罪行。这就是毛泽东的“七分成绩”吗?
    另一流行的说法来自中共的另一高官陈云,他说毛泽东“建国有功,治国有过,文革有罪”。如果建国是为了展开后面一系列人祸,实施那一系列罪行,这一“建国”还是“功”吗?这一“建国”对谁有功?他只对共党有功。正是毛泽东率领共党夺得政权,坐上江山,建立起共党的一党天下,他对共党“功不可没”。
    然而,从毛“建国”的那一天起,就是对中国人民新的奴役,更专制、更黑暗的历史的开端,这一建国对人民是“功”还是“罪”?蒋介石国民党所以被推翻,是因为它独裁、腐败。如果你知道毛泽东共党一旦掌权后将会比蒋介石国民党更独裁而且专制极权、更腐败黑暗而且万马齐喑,你还会迎接这种“解放”、这种“建国”吗?毛泽东的所谓“建国”完全是开了一次历史的倒车。
    共党出版的蒋介石传记,恨不能全盘否定蒋介石,却迫不得己对蒋介石发展台湾经济的成就予以肯定。那么,在国民党出版的毛泽东传记中,可以肯定毛泽东什么呢?
    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民每天都得洗耳恭听这一曲颂歌:“他为人民谋幸福,他是人民大救星。”在毛泽东一生中,他做过哪一件“为人民谋幸福”的事情?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还是人民的“大灾星”?
在毛泽东一生中大概有过一次“为人民谋幸福”,这就是“土改”。毛泽东在他进入中南海之前,大半生在农村渡过,他的革命成功靠的也是农民。他最懂农民,最知道农民需要什么。当他的革命需要农民为他打天下的时候,他就想农民所想,搞起“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以赢得农民的支持。一俟他夺得天下之后,他就开始了对农民的剥夺与压迫。可见毛泽东的“土改”只是他打天下的手段,只是对农民的利用。一如他在文革初期利用红卫兵与造反派为他冲锋陷阵,一旦大功告成,便兔死狗烹。而所谓的土改,其实是利用小农思维的血腥的掠夺!
    而蒋介石则完全是一个城市人,按共党的说法,蒋介石的阶级基础是官僚、地主、资本家,是农民的敌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实行“土地改革”的却是蒋介石,真正关心,解决农民生活问题的竟是农民的敌人蒋介石而不是毛泽东。蒋介石在台湾搞的“土改”,正是从毛泽东的“土改”那里学来的。
    成功有时并不是一个好老师。成功令毛泽东踌躇满志、不可一世,自信“战无不胜”,最后走向“崩溃”;失败使蒋介石清醒,使他真正想到为民众做点事情,使他从地上重新爬起来,爬向经济腾飞。
    毛泽东有过一次为中华民族建功立业的机会,那就是抗日战争。这是毛泽东一生中唯一可以当民族英雄的机会。但这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伟人,却无意去当这类民族英雄。善于为毛泽东歌功颂德的中共,为毛泽东拍过不少影片,最经典、最大手笔的是一部名叫《大决战》的三部曲,描写毛泽东领导共党歼灭蒋介石军队的三大战役,展示了毛泽东气吞山河的雄才大略、一代伟人风彩。但为什么中共不去拍一部展示毛泽东在抗日战争中与日本侵略者“大决战”的“雄才大略”与“伟人风彩”的片子呢?
    善于编造谎言的中共却不敢编造毛泽东抗日的谎言。整个抗战时期,毛泽东己是中共的最高领袖,为什么在漫长的八年抗战中,具有“军事天才”的毛泽东却未曾指挥过一场对日作战,将他的“军事天才”用于抗击日本侵略者?在中华民族将要沉沦为亡国奴的时刻,毛泽东干什么去了?毛泽东老谋深算地发挥保存实力、扩充军队、扩大根据地的“雄才伟略”去了。一俟日本人投降,从不跟日本人“大决战”的毛泽东,在苏联的支持下,便如下山猛虎,如虹气势与蒋介石展开“大决战”了。抗日期间,由共党领导的唯一一场对日战役──百团大战,还是彭德怀违反毛泽东的指示擅作主张的结果。这一抗日功勋后来竞成了彭德怀的罪名一再遭毛泽东清算。
    蒋介石再黑暗,再恶名昭著,终归关心、解决过台湾的“民生”问题。而毛泽东一辈子从未关心过民生问题,漠视人民疾苦,视老百姓的生命为草芥,人民是实现其欲望的棋子。从毛泽东的生平中我们找不到一件“他为人民谋幸福”的丰功来。
   
基本结论
毛泽东终其一生所追求的只是一件东西──权力,至高无上的权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权力。由此,毛泽东倾其一生所从事的只是一件事,用他自己的话来表述就是“与人斗,其乐无穷”。他先是跟党的领袖斗,把他们一个个斗下台,为的是让他来当党的领袖。然后他跟委员长蒋介石斗,为的是他要登上九五之尊的天子帝位,成为人民的“大救星”“红太阳”,君临天下,四海归一。这下该天下太平了吧?但皇上还是睡不着觉,权力被觊觎的恶梦挥之不去。伟大领袖不与人斗,不玩权谋,就会失去“其乐无穷”,无以显示其伟大正确、雄才伟略。于是,毛泽东继续“斗”人,斗掉一个个革命同志,以迫害一个个“亲密战友”为乐,斗掉一批批知识份子,斗得中国大地天昏地暗。一部中共党史,就是毛泽东“与人斗,其乐无穷”的血腥史。
    盖棺论定,毛泽东的一生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破坏者,一个彻头彻尾的毁灭者。

中国的财富竞争中充满掠夺欺诈 政府角色极不光彩

中国的财富竞争中充满掠夺欺诈 政府角色极不光彩 财经网

财经网 作者:袁剑

这是又一个十年的开始。

当人们正匆忙总结中国模式这类宏大主题的时候,中国的底层社会却已低悬着一股暴戾之气。从福建开始,到广东、江苏,山东,直到陕西,一系列的杀童案件,在中 国早已经司空见惯的暴力画面上,加上了最刺激的一抹血红。如果杀人不足为怪的话,那么,具有系统性的杀童,则无疑彻底颠覆了此类无特定对象杀人案件的社会 心理学意义。它驱迫我们去追索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种中国历史上极其罕见的残杀背后,在这个狂欢着的财富时代背后,究竟隐藏着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理结构?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容易发现,杀人者是社会的弱者,而被害者则是社会的更弱者和最弱者:儿童。如此,一条极为清晰的杀人逻辑就立即显示出来:弱者对更弱者, 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但这些案件所呈现出的,已经远远不是蒙昧时期狂热和混乱的屠杀逻辑,而是一种包藏着更加极端也更加残忍的冷静计算过程。显 然,这是“弱者对更弱者的战争”,是弱者向社会所发动的一场超限战。当弱者无力发动常规战争,而又必须对这个社会实施他们心目中的惩罚的时候,选择比他们 更弱者就是更为可能并唯一具有震撼性的方式。杀人者成功地向我们表达了这样一种行动逻辑:弱肉强食。然而,这种早已过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野蛮原则, 又何尝不是潜藏于我们这个“文明”社会之下一种普遍的社会行动逻辑呢?它又何尝不是深嵌于我们民族集体意识之中的一种精神结构的表征呢?偶发的、零散的杀 童案件或许可以像精神病专家那样归结为个人的精神问题,但系统的、集中的杀童事件大概就只能归咎于这个社会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种弱肉强食的集体无意识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中国是如何蜕变为一个野兽出没的原始丛林的?

1949年之后,出于赶超目的,经济增长一直是中国国家层面的一个重要目标。这一目标在改革前和改革后并没有什么不同。及至1990年代,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的弱化,经济增长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替代品,在国家层面逐渐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改革初期,国家层面的经济增长与微观层面的个体福利增进,几乎是同步的。因为这一缘故,经济增长为政府在民间开辟了一条新的合法性来源。正是洞悉了这一奥秘,在1990年代,经济增长实际上变成了中国各级政府唯一的和压倒性的施政目标,成为全体中国人唯一可以短暂共享的意识形态。换而言之,只要能够达成国家层面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任何手段就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必须鼓励的。

中国的经济增长是以市场化方式重新组织社会资源的过程。这个过程让大量个人从原来的单位被释放到一个陌生的社会之中。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之中,那些缺乏 政治保护的单位在竞争过程中大量解体。从前托身于这些单位的个人也被迅速抛入了竞争的海洋中。国有、集体单位的下岗职工,以及原来隶属于人民公社的农民成 为这一人口洪流的主体。对于这些个人而言,这虽然意味着获得了某种自由,但其代价则是他们同时也失去了从以前单位获得的某种哪怕是最低限度的保护。这一过 程在心理层面对这些个体的冲击是相当剧烈的。如果强势者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更多的是自由的话,那么对于弱势者,在这个过程所感受到的可能更多是无助与孤 独。克服这一巨大的社会心理断裂的办法应该是让他们在新的社会角色中被重新组织起来,并成为一个可以表达诉求的单元,但不幸的是,中国在1980年代之后独特的政治困境从根本上断绝了这一可能。如此,人数巨大的社会成员就变成了一个个完全没有联系的原子化个体。他们不仅从政治上、经济上,因而也从心理上被彻底孤立,成为一个个与社会结构完全脱离的盲流。

如果在改革开放早期,这一历史结果多少是有些偶然的话,那么在这一过程的后期直到今天,这个后果则是各级政府刻意维护和推动的。因为有心人发现,将社会粉碎为原子化的单个的个体,无论是在与强大的政府的博弈中,还是在与雇主的经济博弈中,单个个体将陷入极端孤立和弱势的状态。这可以逼迫他们接受所谓市场形成的劳动力价格,接受生存环境的恶化,因而也极大地降低经济增长的成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策略非常奏效。这让一些人深信,只要不被饿死,这些人就必 然以某种动物精神接受目前的工资水平和生活环境,成为经济增长的铺路石。然而,动物精神不仅意味对目前环境约束的被迫接受,也同样意味着他们在这种环境中 将会回归到最为原始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相当程度上,在中国社会频繁发生的暴力,就是这种人为制造的丛林的产物。但人之所以为人,不仅具有动物性的一 面,也同样具有社会性的一面。在他们对社会的反噬方式上,这种社会性也同样会体现出来。自杀当然是一种抗议,残杀幼童则显然更是一种经过精心谋划的个人表 达。而不愿自杀者,不愿杀人者,就会以组织化的方式来显示他们的力量。最近在中国不断涌现的工潮,实际是一个瓦解到极致的社会在最后的底线上重新被组织起 来的迹象。将社会驱散为一群原子化的个体,虽然有利于管制,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但这些个体的悲剧本身却是对道德力量的一种消解。而道义力量始终是一个政 府合法性的最高层面。

对一个将经济增长视为至高无上的国度来说,要实现不断加码的经济增长速度,就必须在全民之中塑造一种对财富的一元价值观,甚至对财富的贪婪。换言之,除财富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价值。只有财富才能带来尊严、荣誉并表征自己的成功。反之,没有财富就没有尊严,就没有生命的意义。以此观察中国最近的三十年,这种财富的一元价值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具有高度垄断性的价值观念。很多年以前,一位朋友与我辩论中国经济增长潜力的时候,曾经提出了一个让我折服的微观证据,他说:你去看看每个中国人发财致富的愿望有多么强烈,你就会知道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有多大。我必须承认,在短期内这种愿望作为一种微观动力,将极大地推动经 济增长速度。然而,更加清楚的是,在一定时期内,财富的总量不可能按照我们的欲望增长,这就意味着,在财富的竞争中,将出现为数众多的失意者。在一个财富 代表了全部生命价值的社会之中,这些人的生命意义将荡然无存。非常明显的是,在中国诸多暴力事件背后的肇事者,都是这些财富竞赛中的输家。就我们的经验而言,我们还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民族对财富的渴望像中国一样扭曲,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民族的财富价值观具有如此强大的排他性。从某种意义上,它是所谓中国奇迹的 另外一件秘密武器,但在另一面,它显然也是中国社会精神疾病的一个致命病灶。

对财富的极度渴望,既可以成为一个民族经济增长的动力,也同样可以成为瓦解这个国家长期经济增长动力的毒品。最后的结果是前者还是后者,端赖于财富竞争的伦 理。不幸的是,在中国的财富竞争中,充满了掠夺,欺诈,偷窃。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精英们塑造了最好的范本。竞争的本意是优者胜出,并在这个过程中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但在中国的财富竞赛之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却是竟次:比谁更能够不择手段,比谁更能够逾越文明社会的底线,一言以蔽之:比谁更烂。显而易见的是,在中国的财富竞争中,竞次总是比合乎财富伦理的竞争更容易成为最后的赢家。清楚的是,那些无权者,无势者,那些恪守优良道德的人们将非常容易成为这种伪竞争的牺牲品。这种情况无时无刻不在教化和暗示我们的人民:这个社会不需要底线。于是,只要暴力是赢得竞赛的手段,那么暴力就是可以的。这实际上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潜在的精神指向。

在这个方面,中国的某些地方政府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教唆角色。我曾经论证,在中国最近三十年的增长过程中,越到后期,就越具有零和博弈的色彩。为了维持高速 经济增长,以及这种增长的低成本,中国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不仅默许,甚至鼓励对弱势群体使用暴力掠夺。无论是对农民土地暴力征收,还是在城市拆迁过程习以为 常的黑社会势力,抑或是城管对街头小贩的合法施暴,我们都可以明确看到地方政府的作用。或许,这的确可以带来经济增长,但这显然不是普遍受益的经济增长, 而是从弱势者嘴里抢出来的经济增长。当某些地方政府习惯于暴力的时候,那么暴力也一定是他的人民的图腾。在这里,经济增长不只是被异化了,而且变成煽动社会仇恨和暴力的渊薮。在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长,国家外汇储备积累如山的时候,水面之下的中国社会却变成了一头难以驯服的野兽——这其中蕴含着多么深刻的历史讽刺。

一个热衷于经济增长指标的政府,忽略政府在提供公共品方面的基本职能,是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后果。在一代人的时间之中,我们亲眼目睹了这个历史性的蜕化。对 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一直是民族国家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但中国在这方面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它不仅放弃了诸多公共品的提供,而且将原来提供 的公共品也偷偷地变成GDP增长的筹码。1990年代中期之后,为了抵御GDP的减速,政府不仅将诸如教育、医疗等公共品资源投入所谓市场化运作。这是政府放弃基本职能的一个典型例证。不过在我看来,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品,乃是合乎正义的秩序,符合公平的道德支持。中国以吏为师的传统智慧实际上正是洞悉了国家的这一内在本质。

然而,在最近的几十年之中,某些地方政府不仅没有提供这些,反而提供了一种充满市侩气息的“闷声发大财”的竞争秘诀,更有甚者,他们越来越多地成为商业利润 的掮客。我们可以看到,越是增长乏力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的亲商主义政策就越是走向极端。从各地政府招商广告中。所谓“一切为了客商”的标语四处可见。我 的一位在美国经商多年的朋友颇为嘲讽地说:他没有见过对企业如此“亲善”的政府。显然,某些地方政府的亲商主义并不是真正为了商业,而是为了扩张GDP以 及充实自己的钱袋子。这样一种极端扭曲的亲商主义带来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政府将本应用于社会建设的大量公共资源悄悄地转移给了他们相中的企业,而所谓的 社会的溃败则由此开始。这事实上形成了政府与企业的一种系统性的合谋。在这种看不见的合谋中,本应提供公共品的政府失踪了。不仅如此,由于某些地方政府本 身已经成为一个超级企业,那么一切规则、一切秩序、一切道德、一切资源转移都必须有利于这样一个超级企业的利益。如果不符合这个原则,那么就使用暴力加以强制。非常清楚,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地方政府提供的是一种负公共品。

在2007年,在中国股票市场处于一轮特大牛市的狂欢时刻时,我曾经判断:“中国的牛市与中国社会发展可能构成了某种反向指标关系:看得见的牛市越大,看不见的社会断裂 就越深。在企业及政府牛市的背后,很可能有一个社会及公民的熊市。”现在看来,真是不幸言中。回溯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在美国的麦金利时代,政府也秉承着 一种惊人相似的亲商主义,但后来的进步主义运动证明:一个稳定健康的社会必须在社会和市场之间达成一种平衡。一个被政府遗弃,被企业挤压着的社会一定是一 个暴力丛生的社会。在一次饭局上,当聊起中国最近频发的暴力事件时,一位成功的房地产商人含蓄地谈到了他的忧虑,他说,保安公司现在放开了,我准备去注册 一家保安公司。这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令人不安的情景。

在改革开放以迄的最近三十年中,在与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博弈过程中失意的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不仅没有被安抚,被救济,反而受到主流价值及社会结构上的强烈排斥和抑制,这其实就是隐匿于暴戾中国背后的社会结构。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暴力,每一个国家也都会有暴力,隐藏在暴力背后的原因实际上是相当复杂的,但在中国,如果像某些轻薄的传播学者所归因的那样,只是因为 媒体的传播而导致的示范和传染,那就太过于忽视这背后的社会结构和集体意识的意义了。我相信,如果有像某些传播学者所说的所谓传染的话,那至多只是传播的 暴力的形式,而不是暴力本身的动机。显然,是我们重建中国社会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