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广州律师唐荆陵因涉嫌所谓“颠覆罪”遭批捕。如此“高大上”的罪名,近年已极少使用,包括对许志永、郭飞雄、浦志强等良心犯,中国当局用的都是涉嫌扰序等治安罪名,尽量去政治化。对唐荆陵案再度祭出政治化大棒,显示当局正调整策略,对民间社会尤其对异议人士的遏制不再忌惮政治成本,不再讲技术含量,不再留余地。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批捕唐荆陵之前,会重判江西新余三君子。虽然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原来的“非法集会罪”不成立,但改罪名之后,反而获刑更重,远远超过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新公民运动“主犯”——后三人总刑期不足十年,前三人总刑期竟高达十五年。
唐荆陵被捕和新余案重判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信号,或者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与此同时,全国律协联手公检法整顿律师队伍;中纪委驻社科院纪检组组长张英伟作报告时,实际代表最高当局抨击社科院被 “境外渗透”;国安委在全国范围彻查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真是八方来风,黑云压城,以致不断有人惊呼:“新反右”的狼来了。
这种“新反右”,不可能出自统治集团的个别意志,似应出自最高当局。习近平所谓“中国梦”、所谓“第三条道路”到底是什么,答案逐渐清晰。原来的模糊空间,正在烟消云散。
政教合一不容挑战 主张宪政即为极端
对习近平的政策指向一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一种认为他有红卫兵情结,要复活毛时代;一种认为他最终会推动宪政转型,但起初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来迷惑左派。这两种解读都一厢情愿。第一种解读太低估习近平,尤其低估他因个人历史和家族历史对毛的不满。第二种解读太高估习近平,尤其高估他对现代文明的认知。
实际情形复杂太多。毛泽东毕竟是共产党政权的开创者,习近平的政策不会照搬毛,但毛泽东遗产中对党有利的部分他也不会拒绝。即他对毛泽东的亲疏,完全根据党的利益来决定。
习近平本人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他在墨西哥怒斥洋人指手画脚,不是表演,而是真心话,反映其对普世价值、对宪政,尤其对国际人权干预,是抱有抵触乃至敌意的。民主可以讲,法治可以讲,但要自己解释为我所用。自由和宪政则是绝对的高压线,凡可能削弱党、凡可能对党构成实质威胁的,都属于所谓“西方民主”或“美国民主”,都属于高压线,都要坚决打击。党不仅不允许夺权,而且不允许分权,不允许分享。党不仅决不下台,而且不接受任何制约。党有病党自己动手术,有问题自己来解决,绝不接受任何压力。即党天下不变,这点不做任何让步。
对内对外讲话中,习近平反复抨击所谓“极端势力和思想”,似乎他主张“中道”,即所谓“第三条道路”。何谓“极端”,他从无具体解释。但他迄今的执政实践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主张回到毛泽东时代而否定改革开放的,和主张宪政转型的,都属于“极端”,都等于挑战他的“中道”。一直以揣摩最高当局为能事的《环球时报》,对此有过反复表述。在环球时报看来,只要主张宪政,主张分权,都叫所谓“偏执”。习近平有所不知的是,其实正是宪政和分权,才属于经典的中道,宪政和分权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中和、均衡,警惕与遏制任何极端。否定宪政本身就属于“极端思想”,或环球时报所称的“偏执”。这是派生其他一切“极端”或“偏执”的根源。抛弃宪政而主张所谓“中道”,根本就是缘木求鱼。这种认知上的短板,即是我在《习近平的第三条道路》一文中强调的价值短板或称智慧短板。
然而作为最高当权者,他不会承认这个短板。他的心态更接近中世纪教皇的心态,即无论怎样不满世俗政治,不满官僚集团、权贵集团,都绝不怀疑党天下,不怀疑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反而认为世俗政治越腐朽,官僚集团、权贵集团越横行,越需要加强党的领导,越需要党主持公道。他相信党可以像教会那样成为超越性力量,超越世俗政治,出污泥而不染。他本人则是这个超越性力量的总代表,即终极性的超越力量。他要率领超越性的党创世纪,开创属于他自己的时代。
这抱负不能说不远大。可惜的是,他全部信心的基础,即党的所谓超越性并不存在。愈是政教合一,党愈是垄断一切,就愈跟现实利益纠缠不清,就愈堕落。这种堕落的广度和深度,是中世纪教会望尘莫及的。他所想像的政教合一的制度优势,只是乌托邦。但他不服气,不甘心,不认输。他认为一切堕落都是具体的人的堕落,不等于党的堕落,党最大的问题只是“党不管党”,即抽象的党没管好具体的党;说得更白一点,前几任教皇即前几任总书记没负起责任来,放任了党内的腐败。因此解决之道,必须是自己以空前的担当负起全部责任,他代表抽象的党,他作为终极性的超越力量,来整肃全党,恢复党的纯洁性。他坚信,只要把党整好了,真正脱胎换骨了,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的优越性,就会无与伦比,党就会永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即自由资本主义世界性的退潮,强化了他的判断,鼓励了他对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的信心。这是习近平强调“三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源头。他坚信,党还是有基础的,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还是有基础的,只要给他时间和空间,他的目的一定能达到,一定会挽狂澜于既倒。
但最大问题,恰恰出在时间和空间。当家才知柴米贵,真正登上大位掌握全局之后,习近平才发现党内腐败到了何等地步,纵然他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最后都发现始料不及。纵然他有多少个自信,最后都发现,自己事实上是被逼到了墙角。
强硬打击民间竞争者 为党争取缓冲空间
在《习近平的第三条道路》一文中,我曾断言:习近平要做的事,跟蒋介石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国民党改造,如出一辙,即救党、保权。这里要补充的是:蒋介石当年救党能够成功,从而一举奠定国民党在台湾四十年统治的稳固基础,是有其特殊历史条件的,这些条件习近平都不具备。
至少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其一,失败为成功之母。国民党在大陆的总崩盘,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国民党改造提供了势不可挡的理由,蒋介石得以集全部最高权力于一身推动之。今天无论共产党怎样腐败丛生,毕竟没崩盘。要像当年蒋介石那样对党刮骨疗毒,理由不充分,难以说服过惯了好日子、溺于安乐的全党同志。
其次,蒋因败逃台湾,客观上甩掉了几乎所有特殊利益集团,可以在白纸般的台湾任意折腾,体制阻力忽略不计。而当下中国不可能给习近平提供台湾那样的新舞台,到处是体制制约,即千沟万壑的特殊利益结构的制约。
再次,蒋介石迁台之前,已通过“二二八”大屠杀,把台湾本土精英几乎一网打尽,民间遭受巨创一蹶不振,没有形成强大反对派的任何可能,对国民党不构成实际压力。而当下中国因市场化、互联网尤其全球化的拉动,民间力量早已蓬蓬勃勃,一不小心就会万马奔腾。
这即意味着,改造共产党是一场豪赌,比当初蒋介石改造国民党的难度要大得多。如果没有奇迹,习近平难有胜算。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缺少回旋余地。而从其个人面临的压力看,一方面他有前任领导人所没有的极度自负与强悍,一方面在过度的压力和焦虑下,很难按常理出牌,铤而走险的可能性更大。于是,对党内开战的同时,也对党外开战;对自由派开战的同时,也对毛左开战;霹雳反腐的同时,强力压制民间尤其压制公民政治社会。习近平上任后,这种多头两线作战的情况一直并存。
这一趋势,反映了最高当局当下施政的基本思路:
其一、病入膏肓的共产党不具备平等竞争的能力,因而先要震住民间尤其异议人士,不让任何人崭露头角,谁露头就打击谁。通过强硬打击,遏制民间所有可能的竞争者,直至把他们从主流社会赶出去,彻底边缘化,不给他们任何空间。让民间竞争者乃至整个公民政治社会,在中国完全没有立足之地。
其二、与此同时,最大力度反腐,最大力度推进以“制度自我完善”为总目标的各项改革,以争取人心,重建共产党的社会基础,给党的脱胎换骨争取缓冲空间。去年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之持续紧张,其源概出于此。对民间社会尤其对公民政治社会强烈的排斥性和攻击性,无疑已构成习近平第三条道路的鲜明特色。
宪政才是最大的中道 国家不应与自己的公民为敌
习近平的“第三条道路”的最低纲领是党的改造。最高纲领或者说中长期目标,则是实现所谓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即:好事我会做,不许挡我路。但所谓“好事”,只是执政者自己解释的好事。所谓民主,是党恩赐的民主;所谓法治,是党恩赐的法治;所谓公平正义,也是党恩赐的公平正义。共产党代表人民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共产党自己除外。实际上还是政教合一,有如中世纪教会,共产党俯瞰一切世俗政治,但不受世俗政治的一切制约。
这所谓“第三条道路”,既不同于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原教旨的马主义是彻头彻尾的舶来品,民族主义情结很深的习近平未必完全认同;也不同于原教旨的列宁主义——原教旨的列宁主义过于严酷,只讲专政不讲仁政;也不同于跟传统实行最彻底决裂、打倒封资修即打倒一切的毛主义,而习近平强调跟中国传统尤其跟儒学对接,强调学习所谓人类共同文明,比毛主义显然更具柔性。但无论跟自己的老祖宗有多少区别,“第三条道路”都逃不脱东方专制主义的宿命,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升级版,幻想专制与仁政能够在现代条件下完美结合,以专制行仁政、以仁政保专制为其最高境界。
这种非中非西、非古非今、非教非俗、总之不伦不类的所谓“第三条道路”,人类历史上未尝有之。即它在历史上是找不到依据的,没有基础的。更致命的是,它的全部依托,即整个的体制、整个共产党,是不争气的。以这样不伦不类的所谓第三条道路,和这样不争气的班底,跟已试错数百年、有丰富实证经验为基础、运转精密有如高速电脑的宪政体制抗衡,其结局到底如何,答案已不问可知。
所谓“第三条道路”,无论其主观上如何希望“中道”、“均衡”,但因偏离了最大的“中道”、最大的“均衡”即宪政,都不免属于歧路。在这歧路上延宕是浪费整个民族的生命。具体的社会政策可以多元,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都可以讨论和试验,但都必须以宪政为前提,才可能为善抑恶。没有宪政的“中和”和“均衡”,无论怎样的社会政策,最终都会趋于极端,都会抑善扬恶,何来“仁政”可言。
不仅从历史长程看,习近平所谓“第三条道路”难有胜算,就当下而言,种种政策的冒险也过头了,这尤其表现于对民间社会的打压。中国社会事实上已经是多元社会。多元的社会力量之间,已经自然形成某种程度的微妙均衡,国家与社会也有某种程度的微妙均衡,彼此谁也不能零和,必须共存,无论喜欢与否。民间社会的自我生长非但不会打破均衡,反而会增进均衡,毕竟国家比社会还是强势很多。但从去年迄今,国家暴力对民间社会越来越情绪化,越来越不知克制,把民间社会的自我成长当敌人,大有阶级斗争天天讲的态势。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刚性,已为“六四”之后所仅见。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过去三十年固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三十年,但何尝不可以说也是国家暴力不断升级的三十年,社会冲突不断扩大的三十年,尤其是国家政权人为制造的敌人越来越多的三十年。不仅刘晓波如他所称的他没有敌人,许志永本来也不是敌人,郭飞雄、浦志强本来也不是敌人,温良如唐荆陵同样也不是敌人,无论他们的个人主张是什么,他们的行为都严格限定于法律框架内,所有手段皆和平合法。把他们当作国家的敌人,不只是对他们的构陷和伤害,对国家自身其实是更大伤害。须知,任何一个正常国家即文明国家,都不会以自己的公民为敌人。它的敌人只会来自外部。公民则是国家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全部力量的源泉。国家对自己的公民只会敬畏有加、呵护有加,这才是国家的本份,必须这么做,国家才有合法性。
越是把自己的公民当敌人,越等于自证不合法;国家人为制造的敌人越多,其不合法也就越不容争辩。显然,这等于道义上的自我摧毁。这条路,能够走多远?
(注:本文作者系中国资深媒体人,台湾政治大学、美国哥伦比亚访问学者,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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