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9, 2013

美国之音 | 中国称社会矫正与劳教不同,人权团体谨慎欢迎

华盛顿 —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周五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社区矫正绝不会成为变相劳教。中共已在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宣布,中国将废除劳教制度。对此,人权团体表示,关键在于中国如何具体落实。


赵大程是在国新办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情况举行的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讲这番话的。他说,司法部已经研究并起草了深化行政法制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的立法工作。


据赵大程介绍,中国的社区矫正于2003年创建,2009年开始在全国试点。他说,社区矫正针对的对象是经过司法审判、对社会危害不大、刑罚处罚较轻的轻刑犯和短刑犯。目的是让犯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接受一种不同于监狱的改造形式。


人权活动人士、位于华盛顿的劳改基金会主席吴宏达认为,所谓“社区矫正”不过是把在家服刑改个名字,很有可能被演变成一种特殊形式的劳教。他说:“这个东西(劳教)怎么可能会取消呢?这也就是说改换一下,有的人可能判刑,有的人可能就是所谓的什么‘社区改正’。”


但赵大程强调,社区矫正与劳教不同。他表示,劳教是对有违法行为但又不构成犯罪的人进行集体强制教育。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的亚洲事务主任布莱恩•亚当斯(Bryan Adams)认为,推行社区矫正、取消劳教是中国改善人权、健全司法制度的一个积极信号,但关键还要看如何具体落实。他说: “从理论上讲,这当然是积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看到中国过去几年来作出了很多积极的承诺。比如,司法独立啦、依法治国啦、律师独立等等。但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改革措施都没有完全落实,甚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倒退。”


亚当斯指出,中国彻底废除劳教还将面临很多阻力,特别是中国的公安体系内对废除劳教仍然有不少反对之声。


中国自1957年以来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一直饱受人权组织和人权活动人士的批评。他们认为,劳教属于无需法院审判的行政处罚制度,给警察和公安部门滥权提供了巨大空间。中共已在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宣布中国将废止劳教制度,同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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