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8, 2010

研究:性格内向的人并不更易得癌症

                         时间:2010-07-28 14:31 来源:科技日报
芬兰和瑞典研究人员的一项联合研究结果表明,人们罹患癌症的几率与其性格是否内向并无直接关系。
新华社赫尔辛基7月26日电(记者 刘硒碲)据芬兰媒体26日报道,长期以来,许多研究人员认为性格内向的人容易罹患癌症。为此,芬兰和瑞典的研究人员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对近6万名芬兰人和瑞典人进行了跟踪研究。


     在30多年的时间里共有4630名研究对象罹患癌症。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无论研究对象的性格属于内向型还是外向型,其罹患癌症的几率相差不大。同时,研究人员还发现,性格特点对癌症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并没有明显影响。


     研究人员认为,这一结果让癌症患者不必将患病归咎于其性格,也不必担心其性格特点会影响癌症的治疗和康复。

Tuesday, July 27, 2010

毛泽东时代,中国是一个最贫穷最悲惨的国家

人民公社制度:毛改造中国农村的实践
   
   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之解释,凌志军曾梳理出三种,即“意识形态说”、“吹出来说”,以及“工业化引起了粮食紧张”等说法。“意识形态说”强调人民公社主要是中共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需要。凌志军否定了这种用意识形态偏好来解释公社化之兴起的说法。他认为:“历史学家常用意识形态的原因来解释乡村公社化的进程,似乎很少注意到利害的机缘。事实上不论多么理想主义的政权都无法离开物质的基础。这在共产党开国初年、政权尚未稳定的时候,更有其客观的必要。国内万象更新,连续几年没有战事,工业渐渐繁荣,城市人口膨胀,政权机构亦迅速地扩充起来,第一个五年计划也将大范围地开展。然而情形并不乐观,因为所有的辉煌都离不开一个东西,这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如果没有粮食,人的生存都会失去根基,政权亦将成为一座空中楼阁。可是现在偏偏就为粮食的匮乏所困扰。”[1]胡绳曾表示,农村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是从工业化引起的”,凌志军某种程度上赞同胡的看法。[2]
   
   有关“吹出来说”,据凌志军引述刘少奇的回忆,“‘公社’一词是‘吹’出来的。‘有我、恩来、定一、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凌指出,据薄一波的回忆,这次火车上海阔天空的谈话,时间为1958年4月底。当时,刘少奇在火车到郑州车站时曾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吴遵命执行,在全国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前的1958年7月20日,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的26个高级社合并组成了七里营大社,管辖3万多人。两周后,毛泽东提出,要在中国的乡村中建立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自己的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3]8月6日,毛泽东在吴芝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时,公社的大院里已办起红专学校,门口挂着“政治系”、“气象系”的牌子,格局与此前刘少奇等领导人“吹”公社时的想象一样,还办有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社办工厂等。[4]“吹出来说”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简单地看成是几个高层领导人随心所欲的产物。它的一个弱点是,既然人民公社不过是几个人的遐想,那么,当它的实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饥馑之后,为什么中共领导人却顽固坚持一个遐想模式而拒绝抛弃它呢?
   
   凌志军本人持“粮食紧张最终导致了毛泽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说。早在1953年,毛泽东就谈到过城市粮食、棉花、蔬菜、肉类与食用油供求之间“都有极大的矛盾”。他认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5]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并非人民公社制度确立的本质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是毛泽东试图彻底改造中国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是毛推行斯大林主义的意识形态与他本人要彻底改造“旧中国”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毛本人对此有过形象的概括,即“马克思加秦始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一语,毛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引用过。[6]毛还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7]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不过是毛泽东的武器,改造中国才是毛的真正目的。毛要彻底改造中国的愿望由来已久,其核心是以所有制改造为借口,实现毛随意支配全国一切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的目标,从而把全中国变成中共随意操控、任意作为的“天堂”。为此,毛泽东要求党的各级书记“亲自动手”,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办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8]毛泽东当时是把建立农村公有制看作是与军事征服同样性质的任务,称为“打社会主义之仗”。[9]以暴力为后盾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毛改变农村的“基础工序”,是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前奏。
   
   在山东莒南县一带“老区”,早在1942年至1946年5月间,就在“双减”与“查减”等名义下开始斗争地主与“回地”(亦即后来的“土改”)。1942年,中共山东分局曾从党政军机关和“抗大一分校”抽调了200多人组成两个大型工作团分赴莒南和临沭开展“双减”;1944年5月,“双减工作团”又开赴莒南县。“单是在斗争高潮的1944年,(莒南)全县大的斗争就有1,171次。在筵宾区,大小斗争计2,500多次。”[10]当时往往集中一、二十个村庄的村民,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大会;“在未开展的庄子,有借用庄外力量的所谓外力;有组织的村庄则是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识字班、儿童团、民兵,各按系统排队分布全场,唱歌,贴标语,呼口号,啦啦队;有敲锣打鼓、示威游行,有‘文斗’的讲理、诉冤、坦白反省,也有‘武斗’的”。[11]中国的南方和西北则从1950年左右开始了土改。在笔者家乡,当年的土改工作队成员被称为“工作人”,他们的头目都带有枪支,村里人很害怕他们。笔者清楚地记得,直到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家乡的大人在恐吓儿童以制止其啼哭时还常说“别哭了!工作人来了!”这就是土改时期“工作人”在农村“厉害”形象的遗存。据甘肃省金昌市农业办公室的记录,从1950年10月1日开始到1953年4月15日,辖区内的永昌县分三期实行土改,“土改工作队”人数达“580余人”。[12]手握武器的“土改工作队”大军背后,还有强大的正规军做后盾。这种农村“改造”到底是“人民的意愿”,还是征服者的强制,不辨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