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1, 2013

法律生活: 从薄熙来被公诉谈中国法律的相关程序规定








存档图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25日

Reuters/路透社

Policemen are seen at a court building where the trial for disgraced Chinese politician Bo Xilai is likely to be held in Jinan, Shandong province, July 25, 2013.











随着新华社7月25日对外宣布,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许多分析评论都认为,这一案子的开庭现已为期不远。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181条提到: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此外,中国在2013年元旦当天开始实施的,[发布文号]为法释〔2012〕第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1条补充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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