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5, 2014

爱思想 | 常安:西藏民主改革——现代政治秩序建构及法理解读


  


   摘要: 旧西藏地方政权的僧侣、贵族专制,本质上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前现代政治,更缺乏对西藏人民的人权保障。西藏民主改革实现的普选政权、废除农奴制,堪称世界人权史上的史诗性变革,也是一种民主、平等、人权、政教分离的现代政治秩序建构努力。西藏地区民主改革本身,涉及到国家政治制度统一、人民当家作主、人权、政教分离等典型的法学话题,因而可以从法学视角进行解读。


   关键词: 民主改革;人权;政教分离;现代政治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现场,西藏自治区人大与会的382名代表一致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因为正是50年前的这个日子,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命令》[1],西藏实行了几百年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和封建农奴制经济、社会制度得以终结;而从这一天正式开始的西藏地区民主改革,也使得广大西藏人民终于摆脱了旧西藏僧侣、贵族统治的束缚,走上了人民当家作主之路;这不但在西藏社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是值得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铭记的日子,即使是放诸于世界文明史和世界人权史中,百万农奴获得解放、翻身当家作主也堪称一场史诗性的人权变革。

西藏民主改革50余年来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广大西藏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行使,也充分证明了西藏地区民主改革这场50余年前波澜壮阔的社会改革运动对于西藏社会发展所起到的重大作用。因此,2009年决定设立“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可谓是一种迟到的铭记,而学界目前对于西藏地区民主改革的研究投入,也远无法与这一社会改革运动的重大意义相提并论。[2]甚至,一定程度上,国外政学界对于西藏社会发展的缺乏了解,固然有地缘政治背景下的熟视无睹、东方学的话语迷雾、刻意混淆视听的文宣攻势等原因,但也和我们自身对于西藏地区民主改革这场重要的社会改革运动的研究、宣传不足有关。环顾世界人权发展史,能与百万农奴解放相提并论的大概也就数得上美国的“解放黑奴宣言”了,但美国关于林肯和废奴的书籍、出版物、电影不计其数;而“西方学界关于西藏历史的研究大部分写到20世纪50年代为止,关于西藏民主改革这一段历史的学术著作十分稀缺”[3],因此,当西藏民主改革这一体现西藏从封建农奴制到社会主义制度变迁、体现广大西藏人民从农奴到国家主人之政治地位变化的研究缺位,而大量以讹传讹的“香格里拉”神话大行其道时,我们关于西藏发展的外宣效果自然会打一定折扣。[4]

在美国宪法研究中,黑人问题、林肯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话题:从1787年制宪中关于黑人人口代表数的妥协、到后来新加入美国各州是否实行奴隶制的所谓“密苏里妥协案”,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史上一直羞于提及的斯科特案,一直到因为黑人问题导致美国政体分裂、南北战争爆发,最终林肯下令平定南方叛乱势力、并发表了著名的“解放黑奴宣言”,乃至重建时期对于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都是美国宪法研究者孜孜不倦的研究话题。

而西藏地区的民主改革,尽管其意义不亚于林肯当年的废除奴隶制,且在一些具体权利保障方面比当时的美国政府还贯彻得更为彻底[5],西藏地区民主改革本身也涉及到国家政治制度统一、人民当家作主、人权、政教分离等典型的法学话题,但却一直缺乏从法学视角上的系统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而从平等、自由、政治权利、人权、政教分离这样一些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或许更能揭示香格里拉神话背后旧西藏地方政权的前现代、甚至反现代的政治本质;也由此更能证明上世纪五十年代西藏地区的民主改革之于西藏人民在人身解放、生存发展、政治参与等全方位权利彰显上的重大意义。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就不揣鄙陋,从民主政治、人权、政教分离等现代宪法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出发,对西藏地区民主改革进行法学视角的解读,以求抛砖引玉,促进学界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地上发生的这场重要的宪法性事件的研究。

必须指出的是,西藏地区民主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其在废奴的领导者、废奴运动的动因、废奴过程等诸方面和林肯废奴运动也有不同之处。从本质上讲,上世纪五十年代雪域高原上的这场民主改革运动,之所以能体现出比美国重建时期黑人人权保障更为完备的制度优势,其深层原因则是缘于这场民主改革运动所体现的社会主义属性的制度优势;广大西藏人民渴望摆脱旧有奴隶制神权统治禁锢、翻身作主人的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一种人的解放运动。西藏地区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情势,也均对民主改革形成重要影响。笔者本文试图从法学出发,进而展示西藏地区民主改革所体现的平等、民主、人权保障、政教分离等现代政治秩序要素。另外,从权利的设置到权利的实现,需要时间,也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作为支撑,对于西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与人权保障而言,民主改革是一个“自由的新生”式的重要开端,但并非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在2013年8月19日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6]。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西藏地区民主改革,废除了旧西藏的农奴制和政教合一的前现代政治体制,进而实现了广大西藏人民当家作主和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彰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在国家领土内的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本宪法制度在边疆多民族地区建立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但面对西方部分政客的所谓“法律战”攻势以及“人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混淆视听,我们也有必要针锋相对的运用好民主政治、人权、政教分离等这样一些现代政治话语,来讲好西藏地区民主改革这个西藏社会发展中的大事。[7]


一、香格里拉神话背后的前现代政治本质

无论是在西方普通民众,还是藏学界,对于西藏都有各种各样的误读,甚至不乏有认为旧西藏是远离世间纷争、充满宁静美好、带有东方神秘主义色彩的“香格里拉”的论调[8];但只要是本着中立、客观研究立场的严肃的藏学研究者,都不得不承认,以僧侣、贵族为统治力量核心、以封建农奴制为经济基础、实行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的旧西藏地方政权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前现代的政治体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著名藏学家戈伦夫记述旧西藏地方政权的覆灭与西藏平叛、民主改革、现代化建设的著作命名为《现代西藏的诞生》,而另一位藏学家戈尔斯坦将其书名定为《西藏现代史(1913—1951):喇嘛王国的覆灭》,则同样指出了西藏要想迈入现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世界洪流中,其前提则是“喇嘛王国”这一前现代政治体制的终结;两位藏学大家之所以不约而同的将旧西藏地方政权的覆灭与现代西藏联系在一起,其意就在于揭示旧西藏地方政权的前现代政治体制性质。

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旧西藏地方政权的性质归属与存废问题,固然是中国内政问题,但同样也是一种政治秩序塑造意义上的“古今之争”, 如同强世功所指出的,“如果要把中国建构为一个现代国家,在政治哲学上都不可能允许西藏保存神权政治和贵族农奴制。这种冲突是古典与现代之间一场生死存亡的搏斗,就像路德的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一样,是一场围绕现代自由概念展开的搏斗。”[9]尽管关于现代政治体制可能缺乏一个统一的定义,但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是达成共识的:即强调政治共同体内部公民身份属性、以及人与人的平等地位;强调无论是中央政权还是地方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都应当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而非神权、君权的至高无上与天然不可侵犯;强调一个政权(无论是中央政权还是地方政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行使;同时,一个现代的政治体制应当是政教分离的,而非政教合一,宗教应当专注于宗教领域,而不得干预现实政治,拥有政治权力的应当是人民而非少数僧侣、贵族。因此,超越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争、超越了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国情差异的宪法学界关于现代宪法基本原则的通说中,即包含有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政教分离这几项内容。这也说明,一个现代的政治体制,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项指标: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政教分离。

在旧西藏,政治权力和经济财富都掌握在僧侣、贵族集团手中,由官家、高级僧侣、贵族这一“三大领主”构成的农奴主阶层虽然仅占西藏人口的5%,但却占有了当时西藏地区几乎所有的农田、牧场、河川、森林等生产资料与生存资源;[10]也基本上垄断了西藏地方政治权力。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奴连人身自由都没有,遑论其他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行使,更谈不上作为国家的主人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主持西藏地方政权和行使西藏地方政治权力的是以噶厦政权为代表的僧官集团,其核心成员则在西藏地方的诸多贵族家族中轮替,而僧侣集团在西藏地方政治中的核心地位,则是政教合一体制的典型体现。因此,民主改革前的旧西藏地方政权,实际上是一种少数僧侣、贵族掌握地方政治权力、占西藏人口大多数的农奴丧失人身自由、政教合一的一种前现代政治体制,而远非一个没有纷争、人民过着宁静美好的生活的所谓“香格里拉”。[11]

在清前期,西藏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本身和当时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新疆地区的伯克制度、内蒙古地区的盟旗制度一样,是清统治者在“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政治方针下构建的多民族帝国的一部分。这种“一国多制”式的边疆治理模式,为多民族大国疆域的巩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这种体制实际上已经很难应对西方殖民者的侵略图谋,所以,清末的边疆新政,一个现实的政治考量即是当时的边疆夯实问题。而清末新政本身,也是中国试图从古老的王朝国家实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一种内在转换,西藏地方政权的这种“政教合一”体制,也和当时民族国家建构的整体目标有所悖离。因此,在清末西藏新政中,张荫棠即试图对旧西藏这种前现代的政治体制加以改造,其向朝廷呈交的《治藏办法》中,认为治藏必须“收回治权”,而“收回治权”首在废除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在政治上的权威,将其权威限定于宗教事务,可对“达赖、班禅拟请赏加封号,优给厚糈,专理黄红教事务”,“尊为藏中教主”,所以,有必要在西藏建立一套虽与内地行省有区别,但内政外交之权应统归中央的行政管理体制[12];对于西藏地区的宗教改革、教育兴办、民俗改革等,张荫棠也提出了自己的治理思路,其实质则在于建立一个与旧西藏僧侣贵族专制、农奴制、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迥异的现代政治体制。[13]而南京国民政府在蒙藏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公布的这个可被视为国民政府治理西藏整体思路体现的《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训政时期施政纲领》中,也包含了废除奴隶制度这一内容,就是因为西藏地区的农奴制本质上和现代政治体系中的公民平等、公民权利彰显的要求是不相容的。

甚至是十三世达赖喇嘛这位当时西藏地方政权的领导人,在其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期的两次出奔过程中接触到了西藏以外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成就以及感受到雪域高原长期与世隔绝的落后反差之后,也深感西藏要获得发展,就必须对现有的政教制度进行一番改革,尤其是“第二次逃亡时,更在极度的失望中热切关注着世俗社会政治的发展,开始有意识地了解西方各国的情况,考察英属印度的社会制度和管理模式,并比照清朝政府的治藏政策和管理体制,寻思西藏地方自身在政教体制上的缺陷及其补救、改革措施,从而孕育出了对西藏政教事务的新构想”。[14]在“西姆拉会议”之后,十三世达赖在西藏地方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组建新式藏军、改革噶厦机构、整顿宗教、启动世俗教育、创办实业、革新金融等。[15]上述措施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藏社会文化、经济、教育的发展,但却在具体执行中受到了僧侣、贵族们的多方阻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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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阳:一流大学还是三流大学

编者按:这是当年北大改革时,甘阳老师对于中国大学究竟改向何处而作的文章,本文是文章的节选,文中对北大为了跻身所谓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实行全英文教学,不惜匍匐向西方看齐的张维迎等人的改革发出了犀利的批判,这场争论虽然过去了,但文中揭示的中国大学面临的矛盾依然是今天中国教育的核心问题。


一流大学还是三流大学?


我以为中国的大学改革实际正在出现一种危险的倾向。这种危险就是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口号下,实际却可能恰恰在把中国的大学变成注定只能成为三流、四流、甚至不入流的大学。出现这种危险倾向的原因在于,目前对所谓“世界一流大学”的理解是相当似是而非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因此一些改革方案的设计往往从一开始就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且让我们现在以一种假设情况来提出问题。以中国现在的一流大学例如北京大学为例,假如17年后,北京大学的所有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助教都是由哈佛、耶鲁、芝加哥等世界一流大学培养的博士所组成,而与此同时北京大学自己培养的博士则只能去中国本土的二流和三流大学任教,试问那时的北京大学是变成了世界一流大学,还是变成了中国的二流或三流大学?答案自然是后者,即北京大学不但没有变成世界一流大学,反而变成了中国的二流甚至三流大学。因为这种情况实际意味着,北京大学自己培养的博士不但没有升值,反而越来越贬值,越来越不值钱。


很简单地说,大学的根本使命就是培养人才,所谓世界一流大学就是它能培养出世界一流的人才。如果某大学仅仅能以高薪聘请别家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却永远在自家大学里培养不出同等甚至更好的相应人才,那么这家大学就永远是三流大学,它的所有投资都是失败的,因为它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或者是高投入低产出。我们现在因此不妨提出三种不同的可能情况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由于我们现在是讨论高等教育的问题,因此我们这里暂时只考虑大学培养的今后从事高等教育的人才。


第一种可能情况是,17年后北京大学本身培养的博士越来越吃香,受到哈佛和牛津等世界一流大学的竞相聘请,亦即以“北大博士”这一学术资格就可以成为哈佛教授或牛津教授等的越来越多,那么我们大概可以说,北京大学开始进入了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


第二种可能情况是,17年后以“北京大学博士”的学术资格而直接受到哈佛和牛津等国外一流大学聘请担任教授的仍然很少或几乎没有,但以“北京大学博士”这一资格在中国本土一流大学任教的比例在国内仍然名列前茅;这种情况有可能表明北大仍未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但至少可以肯定,即北大仍然是中国的一流大学;


第三种则就是我们前面已经提及的可能性了,即17年后“北大博士”的资格不但不足以在哈佛和牛津等国外一流大学得到聘请,甚至也已经得不到中国国内一流大学的聘请,而只有资格在中国的二流和三流大学任教,那么这就只能意味着,北大下滑成了中国的二流甚至三流大学。这就象假如哈佛的博士今后都只能去美国州立大学任教,那么哈佛也就下降到州立大学水平了。


我们现在因此不能不问,北京大学现在宣称的在“十七年左右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到底是什么目标?如果北大的目标是要达到上述第一种情况,即在十七年内造就越来越多的“北大博士”直接成为哈佛教授或牛津教授,那么至少有志气,唯一问题是北大通过什么制度来达到这个目标。但如果北大说,这种目标是不可能的,不要说十七年,甚至七十年都不可能,那就奇怪了,如果这是不可能的,那么北大所谓“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到底是什么目标?我们必须强调,“世界一流大学”的真正标准是这大学培养的最高学位如博士是世界一流的,其他标准都不是真正的标准。美国有很多非常好的liberal college,培养最好的本科生,但不会称“世界一流大学”,人家根本就不屑这种空洞名号。又如果光是以生产论文数量质量为标准,那不如大力扩充办好中国的科学院和社科院体制,专事研究和写论文,何必浪费精神办大学,反正学生再培养也不成材,因为只能去二流三流大学教书。


北京大学如果不是以上述第一种情况为自己的目标,今后实在没有必要喊什么“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口号,因为这种口号只能误导北大自己。这种误导就在于北大根本没有想过要达到上述第一种情况,却事先排除上述第二种情况,最后结果恰恰只能是沦落到上述第三种情况,即造成北大自己培养的“北大博士”越来越贬值。


“留美近亲繁殖”


有人一定会反驳说,如果北京大学今后的所有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助教都是由哈佛、耶鲁、芝加哥等世界一流大学培养的博士所组成,那么由这样的北大教师队伍培养的北大博士自然也应该是最好的,怎么会反而贬值呢?我们说,这只是想当然的看法。因为如果北大以及全中国的一流大学都走上了“留美近亲繁殖”道路(为行文简便,以下用“留美”泛指所有留学),亦即如果北大等先天地认定北大教师聘任首先考虑留美博士,那么所有北大本科生自然就明白,读北大博士是绝对没有前途的,是低人一等甚至三等的。由此北大自己就贬低了自己培养的北大博士,这样北大学生自然不屑再读北大的博士,怎么也得到美国去混个博士,以免低人一等。由此就会造成一代又一代的“留美近亲繁殖”,因为北大将惯性地认为只有留美博士才有资格来北大任教,北大学生会惯性地认为只有去美国拿博士才有前途,而读了北大博士的将注定只能去中国三流大学任教。一旦形成这种状况事实上就将永远无法再改变。由此,北大当然注定永远不可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它将千年万年地最多成为最好的“北京留美预备大学”。


如果这就是北大改革的方向,那也未尝不可。不过这样北大要学的就不是哈佛或芝加哥大学等,而应该多学美国的liberal college。同时,北大不应该再办研究院,没有必要再培养那么多北大博士,甚至连硕士都没有必要培养。作个名副其实的“北京留美预备大学”,尽早把本科生送到美国去读博士,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国家和纳税人,都是更经济更负责的方式。但问题在于北大号称要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次北大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实很简单,这就是它认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前提是大学教师必须大多数是美国博士,有这一条才能确保大多数教师都用英文写作论文到英美期刊发表。因此这次北大改革其实只有一个目标,这就是如何尽快把北大现有教师换掉,换成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博士。北大改革方案的所有设计其实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例如为什么要“十七年”呢,因为北大现在改革不能动已有教授,没有教授支持就无法通过改革方案。但“十七年”后现在的教授基本都退休了。因此改革的主要矛头是如何尽可能多地淘汰目前北大的讲师副教授,由此设计的升级机制毫无理路地繁复无比,总之升级越难越好,淘汰越多越好,这才可以有更多的位置给留美博士。最后,则是北大自己的博士不留校,说是防止“北大近亲繁殖”。


但我们可以问,北大不留自己的博士,又尽可能淘汰自己的青年教师,难道是为了纳入国内的复旦、南大、浙大的博士?当然不会,北大毕业的人自然都知道,以北大的老大心态,它怎么会把国内其他大学放在眼里?北大眼里自然只有美国的大学比它好,空位自然将主要只聘任留美博士。因此,杜绝“北大近亲繁殖”的目的其实是要扩大“留美近亲繁殖”。但问题是,现在复旦和浙大等并没有把北大放在眼里,它们因此很可能同样不会聘任北大的博士,而是同样只要留美博士。由此,全中国一流大学都走上“留美近亲繁殖”的道路,而全中国一流大学自己培养的博士就全都只有到中国二流三流地方大学去任教。由此,最终的结果将是中国所有一流大学自己培养的博士都贬值。如果这样,中国实在应该考虑取消所有的博士培养点,把钱用在办地方中等学院和加强乡村的基础教育。


立足“华人大学的理念”改革北大


从“华人大学的理念”出发,北大的改革应该着重于提升北大自己培养的博士的水准,减少对国外博士的需求。中国大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尽快结束中国留学运动,以中国自己培养的博士构成中国高等教育的主体,而不是要把中国的大学教师都换成美国博士。如果中国的大学走上“留美近亲繁殖”的道路,那么中国的大学就是“放弃了学术的独立自主,成为人家的附庸藩属”!


北大目前的改革方案是乱北大、乱中国高教的方案。这个方案的根本问题是北大主事者基本不信任北大自己现有教师队伍,而又盲目迷信国外博士,从而试图以“留美近亲繁殖”的方式来对北大换血。如果放弃这种错误的指导思想,北大的改革完全可以有更现实的新思路。这种新思路将首先立足于对北大现有年轻教师的充分认识上。事实上,北大最近三、五年聘用的年轻教师,可能是北大历史上最优秀最有潜力的人才。他们大多是北大和国内其他一流大学自己培养的博士,在毕业时经过激烈的竞争才成为北大教师的一员。在学校中他们通常是生活待遇最低,工作条件最差,但在课堂上却往往是最受北大学生欢迎的教师。正如现在人所周知,北大年轻的讲师副教授水平超过许多教授。这些年轻教师外语好,阅读广,知识面宽,思路开阔,而且对学生有精神感召力。没有人可以有资格任意断定他们的水平低于国外博士。事实上他们中佼佼者的水平和眼光远远高于留美博士的水平。


中国从改革以来的留学运动已经二十多年,现在也应该对此有一个清醒的估计了。理工科暂时不论,如果单纯从文科(为行文简便下面用“文科”包括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看,在很多方面是相当令人失望的,并不那么理想。大多数文科留美博士都挤在美国学术界一个边缘的方寸之地,就是所谓“中国研究”。中国人到西方去留学,本应研究西学的精髓,而西学的精髓乃在西方学界对西方本身思想传统和制度文化的研究,不在西方人对中国的研究上。西方学界的“中国研究”只能说是西学的皮毛之学,因为这个部门研究的问题和方法都是来自西学主流部门的。现在有多少中国大陆留美博士在美国留学是专门研究西学的呢?大多数都挤到所谓“中国研究”领域去了。很多人其实对中国一点兴趣都没有,也要挤进去,自然是因为中国人懂中文作中国研究写论文容易点,以后在美国找工作容易点,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有些人似乎不知道在美国拿个博士只要中人之材就绰绰有余,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华,中规中矩的学生拿个博士最容易。真正难的倒是今天很少再有人象老辈学者陈寅恪钱钟书那样去留学只问学问不求学位。


北大主事人如果对北大自己的青年教师和留美博士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大概就会放弃盲目认定美国的博士一定比自己培养的博士好的无根据思想。而一旦放弃了这种心态,也就有理由彻底放弃现有的以“换血”为目标的改革方案。不妨说,北大的改革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改革主事人的思想和头脑!人们有理由要求北大的主事人树立“华人大学的理念”,这就是要明确认识到,中国大学不是要无休止地复制“留美近亲繁殖”,而是要尽快结束中国留学运动,以中国自己培养的博士为主研究中国与西方。因此北大在今后的聘任制度上,应该有三条原则:第一,主要面向国内博士;第二,在聘任留美博士时,主要聘用那些专门研究西学的人,因为中国需要大规模地研究西方;第三,一般情况不聘用那些作中国研究的留美博士,除非已经证明其人至少在西方的中国研究领域是“领头学者”。如果按这三条原则,我相信北大人文社会科学十年后必有极大起色;反之,如果按北大现在的改革方案办,则北大的人文社会科学必然变成西方学界“中国研究”的一个分部,成为“人家的附庸藩属”。


北大!抬起你高傲的头,挺起你高贵的胸,不要自卑自贱地低三下四跟人走,而要自尊自信地为“华人大学的理念”走你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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