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30, 2014

風傳媒|錢鋼:「痛心疾首」——在25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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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北京宣布戒嚴,香港左派老報人金堯如讓他主持的《文匯報》開天窗,只書「痛心疾首」四個字。(作者提供)&oq=25年前,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北京宣布戒嚴,香港左派老報人金堯如讓他主持的《文匯報》開天窗,只書「痛心疾首」四個字。(作者提供)



香港有一個金堯如紀念基金會,2009年成立以來每年頒發「金堯如新聞自由奬」。金是一位老共產黨人,香港文匯報老總編輯。1989年5月北京宣佈戒嚴後,他和社長李子誦等人在文匯報社論欄開了天窗,上書四個大字:痛心疾首!


週六,香港召開「六四」25週年內地與香港新聞自由研討會暨第五屆金堯如新聞自由奬頒奬會。「六四」,「新聞自由」,這兩個詞語排列在一起,在今天有特殊的意味。


聽眾多數是1989年後出生的學生,其中還有香港老師帶領來參會的中學生,他們在滂沱大雨中趕來,會議的主題——「新聞自由的風風雨雨:25年來內地和香港新聞自由的發展狀況」,為眾人所關注。


站在螢幕所示「痛心疾首」舊報版面下方的主持人程翔、講者劉銳紹,上世紀80年代曾是文匯報駐北京記者,他們在政治風浪中經歷的凶險、遭受的噩運,是香港朋友熟知的。香港城市大學李金銓教授和我也應邀演講,主持者讓我談25年來中國大陸爭取新聞自由的歷程。


這篇講稿,我請「風傳媒」發表,期與兩岸三地朋友們切磋。


〈中國大陸二十五年來爭取新聞自由的歷程〉


各位朋友:


1989年的六四事件,已過去25年。當時我是北京解放軍報的記者,曾捲入事件。4月,上海《世界經濟導報》總編輯欽本立先生因刊登悼念胡耀邦的文章而遭解職,我以個人名義向他發去聲援電報:「歷史的榮譽當之無愧屬於你,中國新聞自由的先驅欽本立」。5月,學生絕食抗議,我曾和同事們去天安門廣場看望。因為這兩件事,不久後受到清查,被解除職務,離開軍隊。


我在北京工作時,就已認識香港《文匯報》總編輯李子誦先生,而我與程翔先生和劉銳紹先生,那時就已是朋友。銳紹駕駛一輛舊車,在被北京四處奔波採訪的樣子,至今還深深留在我的記憶中。我曾要求我領導的軍報記者們,學銳紹的樣子,做一個職業的新聞人。


25年了。六四事件後,中國內地的新聞工作者在爭取新聞自由的道路上,又走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主持者讓我談一談這25年的歷程,這不容易——因為有太多的坎坷、又有太多的變化。請允許我用十分簡略的方式,勾勒一幅歷史圖像。


今天我們可以看到,與內地爭取新聞自由的進程密切相關的,有5個角色,分別是:政治權力、新聞媒體、市場經濟、資訊科技、公民社會。我把它們簡化為:權力、媒體、市場、科技和公民。圍繞新聞自由,這5個角色在交叉、博弈、鬥爭。


5個角色並非從來就有。鄧小平時代,這5個角色裡,只有兩個:權力和媒體。在江澤民時期,增加到3個:權力、媒體和市場;到胡錦濤時期,再增加科技與公民,5個全部登場。


在毛澤東時代,權力吃掉了媒體,千報一面,眾台一腔,媒體成為專制者控制人民思想的工具。改革開放後,媒體的專業意識、自主意識復蘇。80年代政治體制改革熱潮中,新聞改革一度活躍。那時的媒體,幾乎全是黨媒。權力嚴控媒體,媒體要爭取一定程度的自主;權力常逼迫媒體講假話,而媒體要努力講真話;這是那個年代的博弈和鬥爭。六四,媒體人喊出了新聞自由的口號。那時中國還沒有市場經濟,媒體民營化的嘗試雖已開始(如北京《經濟學周報》),但僅是微弱的萌芽。商業化媒體也開始出現(如街頭小報),但遠非真正的媒體市場。


市場經濟,是鄧小平用暮年的最後一搏換來的。「九二南巡」後,有一段媒體與市場的蜜月期。爭取新聞自由的人們,抓住機會,迅速發展。《南方週末》、《財經》雜誌,都是在那時崛起的。權力─媒體二維架構,變成了權力─媒體─市場的三維圖像。李金銓教授的論文《中港臺傳媒與民主改革的交光互影》,曾對內地的「經濟自由化與政治控制」做過精闢分析。江澤民的名言「悶聲發大財」,也可為當時中共的新聞政策做生動注腳。那時的政治權力,對媒體與市場的結盟態度曖昧。他們當然要媒體乖乖聽話,也需要媒體為他們掙錢。江澤民時期,權貴資本主義迅猛發展。新聞自由的追求者們,使用市場化的武器與政治權力抗衡,也發現權力與市場日益緊密地擁抱。權力需要市場,市場恐懼權力,資本有時更願聽命於權力,甚至不惜與權力聯手控制媒體、壓制媒體。


江澤民執政的後半期,一個幽靈飄海而來:那就是互聯網(網際網路)。謝謝江主席,他那時還沒有意識到互聯網將變成一個令執政者惶恐的巨大怪物。他那時對發展互聯網採取了支持的態度——雖然沒有像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蒂爾(注:台譯為馬哈地)那樣,早早宣佈不對互聯網進行審查。不過,互聯網的魔力,要到胡錦濤時期才有淋漓盡致的展現。


胡錦濤2002年秋天上任時,中國的互聯網已很活躍:門戶網站、聊天室、新聞跟帖,是那時網民們的主要平臺。在胡的第一個任期(2002─2007),博客來了,「公民記者」出現了。許多突發事件,通過網絡被報道,許多腐敗官員,遭人肉搜索,被網民揭露。網絡上眾聲喧嘩,各種意見經由大眾麥克風表達。在胡錦濤的第二個任期(2007─2012),微博來了,微信來了。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使用移動互聯網終端: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從前,辦報紙、辦廣播、拍電視,都需很高的成本。現在,做新聞的門檻越來越低。「自媒體」時代到來了,拍照片、拍視頻、上傳、發佈,都極其簡單便利。這是顛覆,是挑戰。既是對政治權力的挑戰,也是對資本權力的挑戰,而資訊科技最大的受益者,從長遠看,一定是公民。胡錦濤當政的10年中,中國的民間社會在發育,這當然不是政府的恩賜,相反,民間社會是在重重阻礙下艱難生長的。公民運動與新媒體交相呼應,風起雲湧,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景觀。


我們可以來看一看,權力─媒─市場─科技─公民,這5個角色彼此互動所帶來的變化:


資訊科技衝擊了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同時又造就了無數新的媒體。在傳媒市場上,互聯網已成為主角。互聯網公司中,若干巨無霸,是境外上市公司。它的產權結構,已和黨媒體、國家媒體的結構判然不同。資訊科技與傳媒市場的緊密結合,已形成不可小看的巨大力量。


媒體,如果我們說的是傳統媒體,今天的日子的確不好過。它受到管制體系的嚴厲壓制,又面對新媒體的無情競爭。然而,一方面在傳統媒體中依然有許多堅守良知、追求新聞自由的人士,另一方面,許多報紙、雜誌的記者編輯,已轉戰互聯網,在全新的競技場上,用新的方式爭取自由。


而公民,公民社會,正成為變革的要素。維護自身權益,捍衛公平正義,必然要求資訊公開、言者無罪。新聞自由,不只是媒體人的權利,更是全體公民的基本權利。一些民間組織和社會運動的領袖,本身就是互聯網上的活躍人物。毋庸諱言,互聯網上真假參半,魚龍混雜;這個道德沈淪的粗鄙年代,無良媒體和無良報導的存在,不足為怪。而公民社會,正是媒體最好的監督者。它有可能,促進媒體在追求自由的同時承擔責任。爭取新聞自由的內地媒體人,已越來越自覺地融入公民社會的發育和建設。受過嚴格專業訓練的媒體人,和追求言論自由的普通公民們一起,使用互聯網,衝破報導禁區和言論限制。有時取得進展,有時受到更嚴厲打壓。


內地的輿論管制者,已經很清楚他們面對的挑戰。六四後的25年,市場、科技、公民,從三個方向崛起,迫使政治權力不能不改變舊有的傳媒管制套路。對他們來說,當務之急是:動用國家資本主義的強大力量,對傳媒市場、資訊科技進行利用和控制,對民間社會進行打壓。他們要讓市場和科技為黨所用,做大做強黨的報刊、黨的網站、黨的傳媒集團。對互聯網上他們所說的「噪音」、「雜音」,則隨時整肅。2013年,在「輿論鬥爭」的口號下,內地互聯網遭遇嚴冬,微博元氣大傷,至今沒有恢復。


中國新聞自由的出路和在?我認為,與其糾纏於「樂觀還是悲觀」、「希望或是絕望」,不如用行動,參與那些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這個變化,包括政治權力的變化——無論這種變化是社會壓力的逼迫使然、是內部權爭引發、還是自覺的變革(內地詞典裡的「政治體制改革」)。更重要的變化,來自市場、科技、公民匯成的奔騰活水。2014,已經不是1989。設想,如果那時有互聯網,如果那時有Twitter、Facebook、微博、微信,如果那時就有如今這麼多已經成熟起來的公民組織,會不會有另一種局面?歷史不能假設,但未來可以創造。


25年,爭取新聞自由的道路曲曲彎彎。坦白說,相比25年前,我們沒有走出多遠。但我見過一些令我難忘的媒體人和網絡寫作者,他們的博客被「和諧」(遮罩),出境受阻撓,甚至曾被傳喚拘禁,然而,受過如此多的磨難,卻依然率性豪放。他們不喜歡悲情,不喜歡哀嘆,更沒有恐懼。他們從未放棄努力,對自由,似乎比我更有信心——因為他們是行動者。


是的,爭取新聞自由,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言論、出版自由的第35條真正兌現,或許我們可以思考的最重要問題是:我們今天能做甚麼?


謝謝大家。


*作者為知外報導文學作家及記者,現任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國際傳媒研究計畫主任。(本文為香港金堯如新聞自由獎頒獎會暨研討會講詞)




© S. Hernandez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4.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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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之许 | 維權律師的罪與罰

近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4位律師前往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分局,為被關押在所謂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信仰者提供法律援助,隨即與信仰者家屬一道被當地警方抓捕,經多方努力打聽,目前已確認唐吉田、江天勇兩位律師以「利用邪教破壞社會秩序」的名義被行政拘留15天,王成、張俊傑情況不明。為營救4位律師,李金星、青石律師等多位律師,以及10多位維權積極分子,也迅速趕往建三江,並於拘留所外展開徹夜絕食,要求會見。


此次事件之爆發,可能與事涉法輪功信仰者有關。近幾年針對律師的暴力事件背後,多有此背景,如2009年張凱律師等人在重慶遭受非法拘押和毆打。不過,4位律師的另外一重身份,又使得此次事件變得不同尋常。唐吉田、江天勇、王成是活躍的「中國人權律師團」最主要的3位聯絡人,此次被一網打盡,或為當局全面打壓人權律師的先兆,青石律師在其新浪微博中,就表達了這種憂慮:「大部分律師的安全其實是因為他們在前面承擔了風險。今天抓了他們,明天抓的便是我們。所以,這不只是他們4個人的事情,也不只是一部分律師的事情。」


當局對於維權律師的警惕和防範由來已久。2012年7月3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所長袁鵬的文章,文章認為,「未來3至5年美國將更多利用非軍事手段滯緩或干擾中國崛起進程」,「以『網路自由』為旗號,改變『自上而下』推進民主自由的傳統模式,以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路領袖、弱勢群體為核心,以期通過『自下而上』的方式滲透中國基層,為中國的『改變』創造條件;」此文一出,迅即被人總結為「新黑五類」,而維權律師,赫然排名首位。


維權律師被當局如此重視,並非無因。2000年以後,隨著大陸有限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加入WTO的需要,當局加強了與之配套的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產生了諸多利益和權利的紛爭,各種維權案件大為增加。受此鼓勵,部分積極分子似乎看到了通過維權推動法治,進而通過法治帶動政治轉型的可能,提出了維權運動的概念,試圖通過「政治問題法律化、法律問題程式化」的方式,推動大陸政治轉型。除一般性的維護利益和權利案件之外,維權運動更期望通過公民和政治權利案件的切入,以推動政治轉型過程。


對於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也有充分的警惕和防範。一方面,當局意識到,如果需要通過市場化、全球化和資訊化來促進經濟增長,那麼,日益多元化的社會、日益活躍的自由、異議表達、乃至日益頻繁的抗爭行動都是難以避免的,從而必須加以一定的容忍。而在另一方面,當局的容忍又是有限度的,並不願意因此而引發政治自由化進程。在統治者眼裏,對於至關重要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是持續性經濟發展來說,權利讓步的促進作用並不很大,但對於正在蓬勃發展的民間社會而言,一旦擁有了這些權利,就可以很大地提高協調和動員的能力,走向更高水準的整合,政治自由化進程就不可避免地將要展開。維權運動,尤其是指向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維權活動,也就因此而成為了當局的眼中釘,而必須加以嚴密打壓。


在維權運動中,維權律師居於相當核心的位置。維權律師既是維權事件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維權事件的傳播者和意義闡釋者,在具體案件和社會環境中起到橋樑樞紐的作用。只有通過維權律師這一節點,單個的維權事件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法律和政治意義,進入到維權運動的序列中來。在上述「新黑五類」當中,也只有維權律師的行動參與橫跨了包含訪民、地下宗教、異議人士、網路領袖在內的所有群體。維權律師的這一首要和核心地位,自然不會被當局所忽略。


於是,隨著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針對維權運動的打壓也如影隨形。2005年,維權運動漸入高潮,《亞洲週刊》將該年的「亞洲風雲人物」授予了14位大陸維權人士,而這些人士,無一不在隨後遭到了各種打壓:如高智晟3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鄭恩寵3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陳光誠4年零3個月(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郭飛雄5年(非法經營罪)、許志永4年(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此外,包括滕彪、李柏光、朱久虎、範亞峰、李和平等人,都曾遭受過秘密羈押、逮捕、毆打等多種不同方式的打壓。受此影響,所有這些人士,在一定程度上都遠離或者至少不再那麼積極地從事敏感的維權活動了。


儘管如此,受新的社會形勢驅使,各種維權活動並未停止,而是有著越來越多的維權律師的加入,並產生出諸多新的活動形式。在各種新的活動形式中,法律維權人士的身影仍清晰可辨,如新公民運動中的許志永、丁家喜、孫含會,等等。中國人權律師團則是近期湧現出來的又一活動形式,通過對廣泛的人權事件的關注和呼籲,中國人權律師團迅速獲得了廣泛的關注和支持,在新公民運動剛剛遭到重大打擊的當下,中國人權律師團的出現,更加顯得引人注目,而這也當然會遭到當局的高度重視,也因此,在許多人眼裏,4位律師在建三江被拘捕的事件超越了個別案例的層面,而成為觀察當局維穩打擊動向的一個判決性案例。


截止筆者成稿,這一事件仍在進行當中,各地的積極分子仍在積極聲援或趕赴現場。在剛性維穩的大背景下,積極分子們的各種訴求並無可能得到即時的滿足,對於被拘押的4位律師而言,這一次究竟是繼新公民行動之後又一波擴大化打擊的開始,還是略施薄懲,以暫時遏止約束其積極行動,在目前看來都有可能,但是,只要上文所分析的邏輯未曾改變,為了阻止政治自由化進程的出現,當局針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就不會停止,而只要維權律師不改初衷,高智晟等人的罪與罰、以及因此的榮耀與苦難,就必然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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